在古代大眾的崇拜、神話和信仰中,幾乎隨處可見幸運女神的蹤影,古代的哲學、文學、歷史和藝術中也常常提到幸運,亞里士多德、西塞羅、昆圖斯·庫提烏斯、薩盧斯特、修昔底德、維吉爾和但丁對幸運都有興趣。然而,把“幸運”真正變成了一個政治議題的,卻是文藝復興時期的馬基雅維里。
馬基雅維里在《論李維》第二卷第一章中,述及了命運女神在羅馬崛起中的作用,印證的是羅馬的兩位歷史家,普魯塔克和李維。他認為,羅馬的崛起與其說是因為羅馬人的德行和智慧,還不如說是受到了命運女神的眷顧。在第二卷第二十九章,他又引用李維的話作為章名:“當命運不希望人們阻礙它的計劃時,會蒙蔽他們的心智。”他說,“對于處理世事進行周全的考慮,常??梢悦靼祝恍┦虑榈陌l(fā)生,一些事情的出現(xiàn),上蒼是完全不想加以阻攔的。”這似乎可以理解為,雖然世事受運氣的影響,但畢竟事在人為。反過來說也是一樣,不管運氣多好,如果自己不能把握的話,好運照樣會變成壞運。
馬基雅維里在《君主論》第二十五章中將這個想法表達得更為清楚,首先是一個對命運的悲觀誤解:“有許多人向來認為,而且現(xiàn)在仍然認為,世界上的事情是由命運和上帝支配的,以至人們運用智慮亦不能加以改變,并且絲毫不能加以補救。”馬基雅維利拒絕了這個悲觀的觀點。他并不認為人的力量和才智永遠不能戰(zhàn)勝命運的不斷變化。他寫道:“考慮到這種變幻,有時我在一定程度上傾向于他們的這種意見。”不過,這只不過是一種偶發(fā)的傾向,不是他真正的信念。他的真實想法更為復雜:“命運女神是我們半個行動的主宰,但是,她留下其余一半或者幾乎一半歸我們支配。”
接下來是一個著名的比喻,馬基雅維里用它來說明命運在人類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我把命運比作我們那些毀滅性的河流之一,當它怒吼的時候,淹沒原野,拔樹毀屋,把土地搬家;在洪水面前人人奔逃,屈服于它的暴虐之下,毫無能力抗拒它。事情盡管如此,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得出結論說:當天氣好的時候,人們不能夠修筑堤壩與水渠做好防備,使將來水漲的時候,順河道宣泄,水勢不至毫無控制而泛濫成災。”
有研究中國近代史的歷史學家說,國民黨雖擁有幾百萬軍隊,卻丟失了大陸,是因為日本人的入侵給了它的政治對手壯大勢力的機會,在運氣上先已輸給了對手。當被命運眷顧的革命“淹沒原野,拔樹毀屋”而來時,腐敗無能的國民黨后悔沒能早早筑堤修壩。可是,回望世界歷史,又有多少新政權能抓住命運的機會,在初生階段建立起一個穩(wěn)固有效的法治制度來,避免若干年后,當“亡黨亡國”的危險襲來時卻痛悔無門。所以,當腐敗之毒深入骨髓,因無從下藥而絕望時,仔細想想這種歷史的循環(huán)或許更多是人自己種下的惡果,正如馬基雅維里所說:“當我們的能力沒有做好準備抵抗命運的時候,命運就顯出它的威力;它知道哪里還沒有修筑水渠或堤壩用來控制它,它就在那里作威作福。”
在抓住歷史關鍵時刻的命運機會這一點上,美國的建國之父們就表現(xiàn)出了令人羨慕的睿智。美國歷史學家凱瑟琳·德林克·鮑恩(Catherine Drinker Bowen)在記錄美國憲法制定會議的《費城的奇跡:制憲會議的故事》(Miracle At Philadelphia: The Story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中把這個奠定美國民主共和的事件贊美為一個幸運的“奇跡”——一個在許多人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偶然成功。
凡是奇跡,都有它的緣由;凡是奇跡,都曾被禱告祈求。迦南的美酒原是白水,首先要有一場婚禮和需求,水才會變成酒。奇跡其實是人類希望和需要的實現(xiàn),費城的奇跡也不例外。 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后來是美國第二任總統(tǒng))以敬畏的心情說道:“你難道不覺得,制憲會議的新聞就像阿拉伯的政治天方夜譚,或是天狼星特派信使捎帶的消息一樣新穎嗎?” 美國的幸運不只是有了一部世界上從來沒有過的、在當時絕大多數(shù)人眼里像是天方夜譚一樣的憲法,而且是這個國家居然有能夠如此認真按照憲法辦事的第一代開國元勛,為后世的子子孫孫確立了優(yōu)秀的先例。
對于美國的憲政制度來說,它的幸運確實是足以令許多其他國家羨慕的。第一任總統(tǒng)華盛頓在有可能成為終身總統(tǒng)的情況下拒絕這么做,第二任總統(tǒng)老亞當斯不屑動用手中的行政資源來擊敗競選對手托馬斯·杰弗遜,大選失敗后表現(xiàn)出了君子風度,真誠地向杰弗遜道賀,毫不戀棧地離開了自己一手打造的白宮,回到了老家昆西市,在那里度過了他的余生。
美國憲政制度幸運地得到的另外一位人物便是第一任首席大法官馬歇爾(John Marshall)。如果不是因為馬歇爾的才智、毅力和決斷,美國憲政的三權鼎立,甚至連憲法本身的權威都可能不會這么幸運地得以確立。許多國家雖有憲法,卻沒有好的憲法解釋機制,以致憲法成為一紙空文,被不斷變更的行政政策所代替,除了別的原因,在共和制度初立的時候沒有像馬歇爾這樣的杰出法律精英,也可以說是一個歷史性的、無可彌補的缺憾。
在華盛頓總統(tǒng)的內(nèi)閣里,以財政部長漢密爾頓為首的聯(lián)邦黨人和以國務卿杰弗遜為首的民主共和黨人之間存在一個大分歧,就是如何解釋憲法。漢密爾頓主張要有強大的聯(lián)邦政府,杰弗遜卻認為這種主張沒有憲法的根據(jù)。創(chuàng)立國家銀行時,杰弗遜認為憲法沒有提到銀行,所以聯(lián)邦政府沒有權力設立銀行。漢密爾頓回答說,憲法給予國會管制金錢的權力,而行使這權力時,必須有銀行這個機構,所以,設立銀行的權力,早已包含在憲法里面了。
由此可見,杰弗遜的民主共和黨主張狹義地解釋憲法。這場爭執(zhí),在馬歇爾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時解決了,聯(lián)邦黨的看法被最高法院采納。馬歇爾是聯(lián)邦黨員,在1801年由亞當斯總統(tǒng)任命為最高法院院長。他執(zhí)掌最高法院34年,奠定了最高法院的判案原則,是美國歷史上非常重要的大法官。在他任上,他撰寫了500多個判案意見,提出三個大原則: 第一,最高法院有權判決國會通過的法律是否違背憲法,使政府不能執(zhí)行這條法律。這叫作司法審核(judicial review)。因為最高法院有司法審核權,它的權力自然很大。第二,最高法院也有權判決州議會通過的法律是否違反聯(lián)邦憲法。第三,最高法院有權推翻州法院的判決。這三個原則,大大增加了聯(lián)邦政府的權力。
同時,馬歇爾解釋憲法時采用廣義的解釋,因此更增加聯(lián)邦政府的力量。為此,杰弗遜非常不滿,但也無能為力。不過,若不是最高法院采用彈性的解釋,憲法也不容易適應新環(huán)境、新發(fā)展、新制度。直到今日,美國憲法并沒有基本的修改,只增加了20多條修正案,這要歸功于馬歇爾所領導的最高法院。
華盛頓、亞當斯、馬歇爾都是聯(lián)邦主義者,托克維爾在《論美國革命》中把他們對早期美國共和的貢獻視為這個國家未必完美的“幸運”。他寫道:“聯(lián)邦黨的執(zhí)政,是伴隨偉大的美國聯(lián)邦的成立而出現(xiàn)的最幸運的偶然事件之一。他們抗拒了他們時代和他們國家的一些難以抵制的偏好。拋開他們的理論是好是壞不談,他們的理論總的說來有一個缺欠,那就是它不適用于他們想要去治理的社會,所以,這個社會遲早要由杰弗遜去治理。但是,聯(lián)邦黨政府至少給了新共和國以自我穩(wěn)定的時間,而后又大方地支持了它所反對的學說的迅速發(fā)展。而且它的大多數(shù)原則最后又被對手所采納,成為對手的政治信條?,F(xiàn)今仍在實施的美國聯(lián)邦憲法,就是他們的愛國心和智慧的不朽業(yè)績。”
一個共和國的憲政法治制度,它建立的初期是它最充滿活力和希望的時刻,也是最為脆弱和充滿變數(shù)的階段。這是一個馬基雅維里所說的“幸運”起著很大作用的形成階段。共和國具有威望的締造者們的行為對共同體的所有成員都有示范和先例的作用,并因此對制度本身的發(fā)展有巨大的影響。無論這種示范和影響是好是壞,都會成為不易改變的慣例,在后繼者那里成為必須遵守的傳統(tǒng)。美國的建國之父們?yōu)楹蟠粝碌氖亲鹬貞椃ā⒆袷貞椃?,在歷史變化中有所變通的傳統(tǒng)和先例,在這一點上說,美國是個幸運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