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聯網、智能手機等為代表的新興傳播介質,不僅改變了人們的傳播方式,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帶來了深刻的社會變革。與此同時,新媒體折射出的社會輿情,又對執(zhí)政黨的決策方式、社會溝通機制、社會輿論傳統(tǒng)引導方式提出變革要求。
新媒體體現何種功能取決于特定社會條件
一切傳播關系從本質上講都是社會關系。傳播工具在社會領域政治領域中充當了何種角色、體現了何種功能以及該功能的實現程度,是由該社會的現存條件所決定的。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媒體在中國政治生活中具有獨特的功能。
強大的表達功能。任何社會的不同階層都有不同表達訴求,這是共同規(guī)律;但不同社會的表達渠道、表達方式有重大不同,這不僅取決于當時的科技發(fā)展和傳播介質的變化,還取決于該社會所能夠給予的制度化表達通道。如果該社會民眾表達的制度化通道不足,就會以非制度化的方式表達出來。古今中外皆如是。當年鄧小平曾說,小道消息滿天飛,是對黨內缺乏民主的懲罰。換句話說,小道消息滿天飛,是以非制度化的方式曲線表達人們的關注和訴求。政黨原本是生存于社會中的組織,就其社會工具性而言,主要功能之一是表達與整合社會利益訴求。在中國,中國共產黨長期執(zhí)政,既代表、表達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具有公權力行使者身份,在傳遞民眾意志與輸出公權力意志之間起著類似于樞紐轉換的核心作用(亦可理解為具有雙重表達主體身份)。但是,能否如實傳遞民眾意志往往依賴于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者們的主動調查研究和是否具有體恤民情的情懷,還依賴各級組織、領導者對中央的忠誠程度。這中間如有一個環(huán)節(jié)溝通不暢,哪怕僅僅為了局部、地方、部門利益,也有可能導致傳遞民意不暢。新媒體的出現使中國民眾的表達渠道歷史性地拓寬了,社會傳播關系也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各種各樣、五花八門的“民意”可以不經過傳統(tǒng)的“組織”或“單位”而直接表達,這既是對傳統(tǒng)依賴表達渠道的補充,又是對傳統(tǒng)溝通、意見反饋方式的挑戰(zhàn)。
社會情緒的調節(jié)器、緩沖閥。任何社會都有各種情緒或形形色色的不滿需要發(fā)泄,這種情緒不一定是政治性的,但可以影響公權力與民眾的關系,所以任何國家都不能不重視。在某些國家,社會的不滿往往通過政黨輪流執(zhí)政來調節(jié),所以多黨制在西方社會被稱為社會情緒的緩沖閥、調節(jié)器。在中國政治體制下,在計劃經濟時代,由于社會結構分化不大,社會調節(jié)器的必要性不是那么強烈。但在今天,社會階層結構、社會價值觀等都發(fā)生了巨大變化,社會處于急劇轉型時期。在這種狀態(tài)下,人們的心理需要一定渠道緩沖,社會情緒需要以某種方式宣泄。博客、微博、微信、貼吧等,在客觀上就承擔起社會情緒的緩沖閥、調節(jié)器的功能。在多元的社會,在尊重憲法、目標一致的前提下,媒體需要有一定的包容性,使各種不同利益群體的不同利益訴求,有特定的表達平臺和通暢的表達渠道,能夠反映到決策層。這恰恰可以緩沖各種社會矛盾,穩(wěn)定社會局面。如果過于剛性,不能把各種意見、利益訴求包容在制度化的表達渠道中,又沒有其他渠道表達,反而易于使某些非主流意識形態(tài)演化為“反主流”意識形態(tài),造成社會秩序的紊亂。
黨務政務公開、參政議政的平臺。知情權、參與權是人民的基本而重要的權利。對黨來說,公開是民主的前提,是衡量執(zhí)政黨與政府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數。在互聯網出現之前,人們對黨務政務的知情依賴組織“傳達文件”,傳達的順序是先黨內后黨外;意見反映經過同一主體同一渠道向上級反饋。這種方式好處是相對可靠,缺陷是傳達與意見反饋主體單一,完全依賴中間環(huán)節(jié)的不變味不走樣?;ヂ摼W的發(fā)展為黨務、政務公開提供了最便利的途徑與手段,首先,可以在最短時間內以最快的方式把需要公開的事項傳遞到任何一個城市與村莊。其次,是實現公民權利、參政議政的有效途徑。如每年兩會之前均有大量網民通過互聯網向兩會建言獻策,在黨的十七大、十八大乃至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各大網站都在網絡上征求了大量意見和建議。再次,可以成為政治溝通的手段?;ヂ摼W在中國剛剛興起的時候,一些基層黨組織就通過網絡開展黨的活動,如發(fā)布活動信息,交流思想。從黨和國家領導人到各級領導者,通過互聯網與網民互動已經不是罕見的事情了。但是,實踐中,有些地方和部門僅僅把網絡交流作為一種“形式”,并沒有真正起到互動作用。因此,對建立政治溝通機制來說,還有很大的改進余地。
民主決策的有效管道。這里所說的民主決策是指公民參與到公共事務決策過程中來,特別是參與到政策過程中的討論、意見表達環(huán)節(jié)中來。參與政策討論的網絡民意雖然不能替代全體公民,但也可以折射出社會的千姿百態(tài)。實際上,人大的物權法、勞動法、醫(yī)療衛(wèi)生體制改革的方案、教育改革的中長期規(guī)劃,都已經通過網絡在全民中征求意見,至少體現了過程公正的精神。網絡征求意見已經成為民主決策的重要管道之一,而且是低成本、快捷的民意表達管道。
社會監(jiān)督功能。新興媒體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監(jiān)督作用已經初步顯示出來。其特點:一是形成了強大的公共輿論場,二是真實地推動了事件本身的發(fā)展,三是具有特定的威懾力。這些效果,都是傳統(tǒng)媒體難以達到的。當然,網絡監(jiān)督亦有可能侵害公民的個人權利,也會形成冤假錯案。但是,歸根結底要通過健全法制來解決這一問題。中紀委監(jiān)察部設置監(jiān)督舉報網站,無疑是一進步。但中紀委并不能管轄一切,依據干部管轄權限,還需要有多層次監(jiān)督渠道。
改進黨對新媒體的引導方式
新媒體需要引導,需要通過法律規(guī)范,這已經得到社會共識。關鍵在于怎樣引導。黨與新媒體的關系終究只是黨與社會關系的一部分,從調節(jié)黨與社會關系來看,需要與時俱進,綜合性解決問題。
全面發(fā)展社會主義,打造良好的社會基礎,提高人們對黨的心理認同度。黨對社會、對民眾的引導,直接目的就是可以獲得人民的心理認同。而只有當社會現實與我們所宣傳的理論不矛盾不沖突時,才會有真正的心理認同。民眾對黨的引導的認同取決于黨的各項實際工作,取決于社會主義的物質基礎、政治基礎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取得的經濟建設成就已經被人們認可,但由于社會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人們的認同度還有一定影響。因此,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實現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社會目標,對提高人們的心理認同度十分重要。
與時俱進,以科學的指導思想引領國家與社會意識形態(tài)。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網絡輿情所折射的社會價值觀五花八門,是多元社會的觀念反映,黨負有引導之責。歷史與現實都表明,黨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作為,首先取決于意識形態(tài)本身是否科學,理論是否徹底,是否反映最大多數人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以十八大報告和習近平同志近期系列講話為指導,不斷發(fā)展黨的指導思想,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變化不斷為之注入新鮮的思想,既順應時代潮流,又符合人民意志,是使黨的指導思想具有活力,并得到人民群眾擁護的根本之道。
堅持民主與法治原則。對于在國家意識形態(tài)中不占主流地位但不觸及政治底線的社會意識形態(tài),無疑要受到主流意識形態(tài)的指導或影響,但是,無論指導還是制約,基本方式是以憲法和法律為基本依據,以尊重民眾的表達、監(jiān)督、參政議政權利為基礎,對其進行整合與規(guī)范。這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在要求和必然反映。
實事求是,創(chuàng)新引導方式。執(zhí)政黨和國家權力機關對于網絡的引導方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不斷發(fā)展變化的。比如,變單一性為多樣性,即意識形態(tài)宣傳內容,應分清黨內與黨外的不同需求,適應各不同社會階層需要,實行分層次宣傳。又如,變強制性方式為引導方式。在人們實現個人利益途徑和手段日益多樣化、可以不依賴于黨組織而實現個人價值的時代,對人的思想意識采用強制性手段,只能產生表面認同而非心理認同。因此,用引導、疏導的方式勝于強制性方式。再如,變以行政權力為主的方式為說服教育的方式。黨對意識形態(tài)的領導,簡單說來,是思想對思想的引導,權力的作用往往有用但有限度。人們對一種意識形態(tài)的認同,更多的是基于對其科學性、對其是否反映了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形成認同、認可。因此,以平等溝通的方式來影響人的思想,效果好于權力的方式。
辯證看待新媒體的“負面”作用
互聯網上的確有大量不真實信息,但即使沒有互聯網,社會生活政治生活中也有大量非真實的小道消息,只不過傳播速度和范圍與互聯網無法比擬。對于虛假信息的遏止可以通過法律規(guī)范、行業(yè)自律、網民的道德制約來解決。這里需要重點澄清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如何看待網民的批判性思維。中國部分網民的確有較明顯的逆向思維特點。比如,國外調查公司尼爾森2010年7月發(fā)布報告,稱62%的中國網民表示更愿意分享負面的評論,某中國媒體就此跟進調查,結果顯示41.9%的網民認為批評性言論更有價值,35%的網民認為負面評論多表明中國網民維權意識增強。這種批判性思維的出現有深刻的社會原因。比如:快速而劇烈的社會轉型導致群眾心理不穩(wěn)、價值趨向困惑;社會基礎群眾基礎變化而黨的某些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的轉變沒有跟上,導致群眾出現逆反心理;黨風廉政建設長期存在的某些問題,等等。這種批判性思維恰恰可以幫助我們反思問題,使我們具有危機意識、憂患意識,不可一味否定。甚至可以說,如果一個社會缺少批判性思維,創(chuàng)新性就不足。此外,盡管人們對某些具體問題會發(fā)泄不滿,但從總體上講,絕大多數網民還是能夠秉持建設性態(tài)度的。
二是如何看待所謂“負面信息”。揭露問題,批評錯誤,影響到單位形象或地方形象,往往被稱為“負面信息”。首先需要在認識上澄清的是,監(jiān)督的本來意義就是防錯糾錯。由此決定了監(jiān)督的特點是以發(fā)現“問題”、披露“問題”為主,出現所謂“負面信息”就是在所難免的。其次要看這種“負面信息”是否屬實。如果不屬實,當然要發(fā)布真實信息予以澄清、糾正。某些地方也出現過利用手機短信、互聯網來散布地震、毒氣等不實信息的行為,但只要公權力機構及時澄清事實,很快就能夠消除不良影響。越是不怕披露問題,越是黨務、政務公開的地方,社會就越穩(wěn)定。
三是如何看待網絡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并非完美無缺,也具有滯后性、失實或部分失實等現象。反映在網絡監(jiān)督中,也存在同樣問題。如何看待這些問題,關系到網絡監(jiān)督的發(fā)展。網絡監(jiān)督是中國既有條件下對黨內監(jiān)督的一種必要補充。一方面,不僅僅是媒體人,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是監(jiān)督主體,都有權利對權力運作進行監(jiān)督。另一方面,網絡監(jiān)督能否發(fā)揮作用取決于各地黨政領導者和監(jiān)督部門本身的重視程度。因此,不以少數人的意志和個人偏好為轉移,以制度化的方式、法律的方式,對網絡監(jiān)督予以認可、規(guī)范、引導,都是必要的。
還需要強調的是,群眾監(jiān)督、網絡監(jiān)督的水平和有效性取決于政治生活的公開化程度。盡管現在已經有了黨務政務公開的規(guī)定,但是,真正監(jiān)督公權力能否公正行使,監(jiān)督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公開制度。比如,從政策過程來說,從議題的提出就需要公開(防止既得利益者操縱議題),討論、綜合、決定、執(zhí)行、實施結果反饋等要全過程公開,才能夠防止濫用權力。從一定意義上講,網絡監(jiān)督的發(fā)育,倒逼公開制度的建立與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