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不僅讓全國人民看到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心,也再次激發(fā)了全體人民對改革、對未來的信心。從《決定》內容看,十八屆三中全會既延續(xù)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改革路線和鄧小平始終強調的改革精神,又在新的實踐中對改革的目標和理念有了新的創(chuàng)新,具體可從“六大變化”來看。
從“量的改革”到“質的改革”。回顧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次改革,除了十四大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改革目標確立,其余的歷次改革基本是單項性的改革,不少只是關于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yè)、中央與地方權力分配比重的調整,也就是說基本上屬于“量”方面的改革,對發(fā)展中出現(xiàn)的一些問題并沒有從體制機制上加以解決,導致產(chǎn)生一方面只要遇到困難和問題,都把原因歸結為“體制”問題,另一方面卻在“體制”改革上進展不快。這是因為體制性的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調整,而既得利益又千方百計地阻礙這種利益結構的調整,所以盡管一段時間社會上改革呼聲很強烈,但改革阻力重重?!稕Q定》全文公布后,不少人都大呼意外,沒有想到這次改革的力度如此之大、范圍如此之廣、措施如此之細,普遍認為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改革”。
從“摸石頭過河”到“頂層設計”。“摸石頭過河”是鄧小平的偉大創(chuàng)舉,是中國改革初期一種“積小勝為大勝”、逐步?jīng)_破改革各種束縛、最終奪取勝利的方法,但“量變”最終是為“質變”作準備的,隨著改革經(jīng)驗的不斷豐富,以及改革成果的不斷積累,必須要通過“質變”,實現(xiàn)大的跨越和質的飛躍,但這種跨越和飛躍,僅僅停留在經(jīng)濟基礎的層面已經(jīng)遠遠不夠。盡管“自下而上”的漸進式改革樣式,給中國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并在此過程中保持了中國社會的長期穩(wěn)定,但如果沒有上層建筑通過“自上而下”的改革主動適應經(jīng)濟基礎,改革有可能演變成革命,并引發(fā)社會的動蕩,這是誰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把“摸石頭過河”與“頂層設計”相結合,充分反映了黨中央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自信與自覺,這也是“三個自信”的必然要求和充分體現(xiàn),借用習近平總書記的一句話:“該干的還是要大膽干。”
從“生存倒逼”到“社會倒逼”。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chǎn)生。”回顧我國的改革開放,起點都是由于各種生存問題“倒逼”所致:70年代末以農(nóng)村聯(lián)產(chǎn)承包開始的改革,是因為國民經(jīng)濟瀕臨崩潰,再不改革,飯都沒得吃了;國有企業(yè)改革,是因為當時政府財政處于“揭不開鍋”的困難局面,政府出現(xiàn)了生存危機,只能通過“摔包袱”形式把國企推向市場;上世紀90年代初的改革,是因為中國面臨國際巨大壓力,國家處于“不進則退”的境地,必須通過重新融入國際社會求得生存與發(fā)展;本世紀初的改革,是由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規(guī)則“倒逼”不得不進行改革。但是,隨著近年來國家財政境況的好轉,生存倒逼改革的情況不再,導致主動改革的內在動力有所減退,改革甚至成為壟斷部門等利益集團維持既得利益的手段和借口。與此同時,社會層面暴露出的種種問題,讓不少有識之士不斷呼吁要學習借鑒先進國家的經(jīng)驗,全面深化包括企業(yè)、金融、教育、改革、政治領域等各項體制的改革,并在全社會逐步形成了共識,十八屆中央領導集體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對社會上提出的各種改革建議和方案作出了全面回應,正視和關注了廣大人民的利益訴求,集中了全黨全國的改革智慧,體現(xiàn)了群眾路線。
從“政府強干預”到“市場決定性”。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是有計劃的市場經(jīng)濟,政府調控市場、市場調節(jié)企業(yè),一直是政府與市場的主要關系,盡管市場機制起到了基礎性的作用,但由于市場機制本身的缺陷,使得我國的政府一直處于強勢地位,一旦市場出現(xiàn)風吹草動,政府立即強勢介入干預,幾次的調控政策無不反映了這種強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4萬億元投入,并使凱恩斯主義奉為當時政策的理論依據(jù),當然,4萬億元是值得肯定并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凱恩斯主義”所倡導的政府強干預,已經(jīng)被美國所證明是不可持續(xù)的,它是滯脹的禍首。而中國雖然暫時擺脫了全球經(jīng)濟危機的沖擊,但接下去一些省份卻過高預期了政府干預的作用,掀起了新一輪政府投資的熱潮,最近幾年各省出臺的投資方案,幾乎都是上萬億元的規(guī)模,把政府投資看作是拉動GDP的萬能鑰匙,甚至有收不住的趨勢。與宏觀層面一片繁榮景象相反,微觀層面危機暗涌,企業(yè)生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機,特別是實體經(jīng)濟競爭壓力增大,中小企業(yè)生存環(huán)境惡劣。怎么辦?必須要重新回歸市場化的軌道,讓市場機制重新在中國經(jīng)濟中發(fā)揮重要作用,而且是決定性的作用,政府盡可能少地干預微觀層面的活動,回歸本職——制定規(guī)則、規(guī)范競爭、維持秩序、保障民生,政府不能包羅萬象,而是“有限政府”,賺錢的事要讓民間和企業(yè)去做,而且民間和企業(yè)會比政府做得更好。
從“管理”到“治理”。在傳統(tǒng)的思維中,國家作為專政的機器,一直擔負著“管理者”的角色,政治體制如何推進,一直沒有擺脫“管”的定式,考慮的都是如何管錢、管物、管事、管人的問題,每每遇到要做一件事,先考慮如何設一個“管”的部門,下級要管,企業(yè)要管,社會要管,“管”的事越來越多,機構越來越龐大,但事卻沒有真正管好,機構之間職責不清,遇事相互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四風”問題突出,群眾意見較大。三中全會把“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xiàn)代化”作為改革的目標,這個目標的設定意義非凡。什么是“治理”?“治理”有別于“管理”,“管理”強調的是“控制”,對下級部門的控制、對人財物的控制、對過程的控制,等等,而“治理”則更加強調體制機制的“構架”,就是通過科學合理的設計安排,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權力設置和權力安排,形成目標一致的合力,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因此,“治理”是通過對權力部門的“確權”來實現(xiàn)的,通過“確權”形成權力機關的法權關系,三中全會通過制度性設計安排,對國家權力機構各方面都進行了“確權”,在政治體制改革上邁出了重要的步伐。
從“放權讓利”到“公平正義”。計劃經(jīng)濟時代,政府控制全部社會資源,集中幾乎全部的社會權力和財力,因此“放權讓利”一直是前35年改革開放的主基調,但“放權讓利”也讓改革陷入了“放了收”“收了放”的怪圈,并逐步產(chǎn)生了對權力和財力的壟斷,造成了社會分配結構的不合理現(xiàn)象,分配關系不利于調動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并由此產(chǎn)生了各種不正常的社會現(xiàn)象。從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看,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如以往般簡單的“放權讓利”,而是一次發(fā)放“全民福利”的改革,以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wěn)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yī)療衛(wèi)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yōu)美的環(huán)境,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為立足點、出發(fā)點,通過科學系統(tǒng)的頂層設計,使改革的成果讓全民共享,特別是讓勞動者享有勞動的尊嚴和勞動的成果,無疑有利于糾正社會上拜金、物欲現(xiàn)象和浮躁心態(tài),高揚起“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旗幟。
當前,中央的改革決心和措施已經(jīng)非常明確,關鍵還要靠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狠抓落實,只要全國上下齊心協(xié)力,用“一分靠部署,九分靠落實”的精神狀態(tài),積極承擔起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任,三中全會確定的到2020年的改革目標就一定能實現(xiàn),社會主義制度就一定能發(fā)揮更大的優(yōu)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