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17地區(qū)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中新網北京8月5日電 隨著浙江自8月1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截至目前,今年以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qū)已有17個。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最低工資標準的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
17地區(qū)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8月1日起,浙江調整該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檔。與此前最低工資標準相比,平均增長幅度達到12.5%。
隨著浙江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進入2014年以來,全國已有重慶、陜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肅、云南、四川、江西、貴州、內蒙古、河南、浙江等17個地區(qū)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之后,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
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
從最低工資增長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fā)言人李忠7月25日在二季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透露,全國16個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2%。
若再加上此后調整的浙江省(12.5%),17個地區(qū)的平均增幅將低于14.2%,目前來看,這一幅度為近年來最低。人社部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有24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國有27個地區(qū)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7%。
分析認為,目前中國經濟正處于爬坡過坎、提質增效的關鍵時期,而最低工資增長必須建立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最近兩年經濟增速放緩,最低工資出現下調也屬正常。
最低工資仍有上調空間
根據《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要達到當地城鎮(zhèn)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目前,各地離這一目標還有一定差距。以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上海為例,2013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36元,按此計算,最低工資標準占平均工資的比例約為36.1%。
不少專家表示,目前最低工資標準仍有上調空間。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將統(tǒng)籌考慮經濟增長、企業(yè)勞動生產率提高、就業(yè)狀況、職工收入和物價水平,穩(wěn)慎地把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頻率和調整的幅度,使低收入職工工資的增長與促進就業(yè)、企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相協(xié)調。(記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