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與借鑒
——政府工程管理應由專業(yè)機構集中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廣
自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成立以來,每年審批的金額在60億到100億元人民幣之間,平均每年審批70億—80億元人民幣。課題組專家一致認為,如果將此有效機制推廣至全國,將為國家節(jié)省大量資金、大幅減少因決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有效杜絕腐敗事件。
世界銀行發(fā)表的有關數據顯示,“七五”至“九五”期間,中國的投資決策失誤率約在30%左右,由決策失誤造成的資金浪費約4000億到5000億元人民幣。按照全社會投資成功率70%計,中國每年因決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在1200億元人民幣左右。此前,審計署曾對10家央企原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其中有兩個對比數字耐人尋味:經濟犯罪涉及金額16億元,因決策失誤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高達145億元。
這意味著,在工程領域,制度建設是關鍵。課題組專家認為,要建立完備、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形成用制度規(guī)范政府工程管理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通過制度監(jiān)督、制衡、縮減、規(guī)范、激勵公權的正當行使,變分兵把守為集中監(jiān)督,變同體監(jiān)督為異體監(jiān)督,事前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并重,實施決策責任終身制、責任追究不因行為主體的職務變動、崗位調整而分離,有效避免“有人決策,無人負責”現象的發(fā)生,消除腐敗機會,遏止腐敗動機,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現代化。
課題組專家表示,中央、(廣東)省、(深圳)市領導對深圳市的政府工程集中管理模式給予了充分肯定。2008年11月,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在深圳調研時,充分肯定了該市政府工程集中管理體制和建筑工務署的廉政建設;原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批示“深圳市成立建筑工務署,實行政府投資項目統一建設和管理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推廣”。目前,廣東省已建立18個類似管理機構,包括珠海、東莞等市。全國多省市對深圳市政府工程實行的專業(yè)化集中管理模式表示出極大興趣,派人前來考察學習,并借鑒深圳的經驗,在省內部分地市成立專門機構對政府工程實行集中管理,如江蘇省張家港市設立建筑工務處,安徽省合肥市成立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等等。
課題組專家認為,事實上,政府工程集中管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工程領域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同時也符合政府倡導的簡政放權,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政府更好發(fā)揮作用,政府管該管的事,不該管的事由市場去做。課題組專家表示,高度凝練的一句話,就是“科學化要求專業(yè)化,專業(yè)化才能實現規(guī)?;?,規(guī)模化才能制度化,制度化可以促進分權化。政府工程管理是專業(yè)問題,應該由專業(yè)機構集中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廣”。
(作者為人民日報社高級編輯、同濟大學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碩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