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數據”的盛行將對社會治理產生直接而深遠的影響。因此,探索大數據條件下,“云治理”的內在邏輯、機制和外在形態(tài)具有極其重要的實踐價值。“大數據”直接作用于“信息”,并通過“信息權力”的擁有和分配,對傳統(tǒng)“社會治理權力”及其運行結構、 運行模式產生巨大的挑戰(zhàn)。對于社會治理而言, “大數據”的本質就是“服務”?;?ldquo;大數據”的“社會治理邏輯”,其實質在于社會治理的領域、范圍、行為方式的“數據化”,逐步從消極應對、被動反應的“倒逼博弈”的圖式中走出來,走向一條主動應對、極具“理性智慧”、全民參與的社會治理之途。
【關鍵詞】大數據 云治理 社會治理 公共服務 信息共享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大數據時代的來臨,不僅對人們的主觀思維、思想意識產生直接的影響,而且在客觀上為社會結構、社會階層、社會運行模式的變化提供了新的契機。與此相關聯,“大數據”在邏輯和客觀現實上,為更精確地進行“社會判斷”提出新的命題,為新的社會治理模式提供了可能。在社會發(fā)生劇烈變動的條件下,對于社會結構變動、階層流動、網絡移民的各種“靜態(tài)”討論,最終都必將返回現實生活的大地上。就此而言,純粹的、抽象化的“大數據”本身就是一個虛擬性的“社會理想”符號,本身不屬于社會治理的研究范圍,更多屬于文化學或哲學范疇。我們認為,對于大數據時代的各種深入探討,更重要、最核心的是如何對待網絡社會所出現的種種現實問題,而非停留于社會靜態(tài)構成的各種討論上。
“云治理”:基于大數據的時代訴求
當今世界,信息革命日新月異,網絡融入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各個方面,已經呈現出“大智移云”的新時代特征,“開啟了一次重大的時代轉型”。①云計算、大數據是網絡化發(fā)展的客觀結果,必將使得信息網絡運行的所謂“虛擬性”進一步“還原”和強化為信息處理的計算機本質。“計算邏輯”顯示出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越來越擺脫“人的原初經驗”,善于處理“大量的數據”,使得整個社會運行對科學的依賴程度越來越深。正是基于“大數據”的“大事實”已經成為一種時代特點,成為社會事實判斷的一個重要根據,決定了“云治理”成為社會治理模式的一種嶄新形式。
在進入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對構建“云治理”的“信息底座”進行討論,以避免抽象的、普泛的“時代性”論斷。
縱觀全球,美、歐、日等發(fā)達國家紛紛實施了“大數據”的戰(zhàn)略部署。“云計算”在美國政府的政策和戰(zhàn)略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2011年發(fā)布的“聯邦云計算戰(zhàn)略”,明確提出“云優(yōu)先”策略,旨在推動聯邦政府服務向大數據、云計算遷移。歐盟已將研發(fā)和推廣大數據、云計算技術列入“歐洲2020戰(zhàn)略”。日本內務部和通信監(jiān)管機構計劃建立一個名為“霞關云”的大數據、云計算基礎設施(2015年完工),以支持政府運作所需的所有信息系統(tǒng)。韓國則計劃將大數據、云計算市場規(guī)模擴大到現有的四倍,并積極爭取相關標準的主導權。
面對大數據的時代挑戰(zhàn),發(fā)達國家顯現出更為強勢的發(fā)展戰(zhàn)略,其主要問題往往集中于如何處理紛至沓來的海量的信息。僅對歐盟而言,每一分鐘制造出的、多達1700萬億字節(jié)的信息,如果儲存在DVD光盤,需要36萬張。②而對大多數發(fā)展中國家來說,問題的重點尚不在于內容的道德性、安全性,而在于缺乏或沒有使用當地語言并適合當地信息需要的內容。生產不出立足當地的高質量的內容,不僅阻礙了“大數據”的增長,而且還會破壞“規(guī)模經濟”,并進而影響興起中的信息基礎設施項目的可持續(xù)性。這方面一個令人清醒的經驗是“新加坡一號(Singapore One)”——一個遍布新加坡連接家庭、企業(yè)和政府的光纖網,這個功能非常強大的基礎設施由于缺乏運行其上的內容,已經面臨困難。該網絡已經通達全島90%以上家庭,可提供各種多媒體寬帶業(yè)務的接入,但其在早期階段僅吸引了1萬用戶。無疑,只要新加坡推動應用信息技術,在不遠的將來,必然獲得關鍵性的大量用戶。但是,其項目初始階段所顯示出的問題,那些只強調技術而忽視當地內容的國家都會遇到。沒有“內容”就沒有用戶;沒有用戶就沒有“內容”提供商;沒有人提供“內容”、沒有用戶,也就沒有建設基礎設施向用戶提供“內容”的積極性,如此等等。為打破這一惡性循環(huán),一些國家采取激勵和保護措施,補貼當地內容的生產。例如,美國、英國和德國通過修訂和改進了關鍵性的法律工具,允許其保護和促進當地內容的生產。
在不同“信息底座”討論的基礎上,我們再進入正題。
社會運行結構及其治理模式的時代挑戰(zhàn)。隨著大數據、云計算日益進入到社會視野,我們對其的關注也從技術、經濟領域,更多地向社會領域轉移。在政治方面,大數據的發(fā)展程度和利用方式改變了傳統(tǒng)的政治生態(tài),推動了網絡政治、網絡民主的全面升級,并直接導致現實政治的徹底轉型;在經濟方面,大數據已經成為一種強大的經濟資源受到企業(yè)界的廣泛關注,信息方式和信息程度的強弱反映了產業(yè)轉型的程度,也催生出新的經濟形態(tài);在社會方面,大數據方式的變化促進了社會結構轉型,改變了社會成員的生存、生活方式,對社會階層和結構的流動性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在文化方面,大數據越來越成為文化發(fā)展的承載系統(tǒng),引發(fā)了文化生產、傳播方式的徹底變革,推動了文化資源的產業(yè)化和事業(yè)性發(fā)展;在軍事方面,現代軍事發(fā)展越來越依賴大數據的開發(fā)和運用,大數據成為衡量一個國家軍事國防能力的關鍵要素之一;在科技方面,大數據的發(fā)掘和運用成為現代科技水平的重要衡量標準,也成為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標志。
這里,我們必須借鑒商業(yè)運行的寶貴經驗。“很多計算密集型(compute-intensive)工作處于以上兩個極端之間。網站日志是一種寶貴的財富,人們從中可以挖掘信息,找出用戶在企業(yè)網站上的活動規(guī)律。然而,分析幾個月的網站日志,這個工作計算量非常大。需要根據用戶訪問分解數據,細到一次又一次的鼠標點擊,直到描繪出很多用戶的漫游路徑圖。忠誠買家的漫游路徑是什么樣的,與只逛不買的人和只查詢信息的人有什么不同?有沒有辦法讓只逛不買的人的漫游路徑更加直接地通往購買決策?怎樣做可以簡化決策路徑,方便買家?什么時候只查詢信息的人會變成買家?只逛不買的人的流量與買家的交易沖突嗎?企業(yè)如何檢測這樣的沖突,賦予那些準備花錢的人以優(yōu)先權?”③所有這些問題,都不再僅僅是一個“技術或經濟或社會”現象,也不再是一個“是什么”的問題,對行為進行“為什么”的分析和比較,會產生新的社會研究成果,進而對整個社會建構及其運行模式產生直接的深遠影響。
社會治理思維的時代挑戰(zhàn)。長久以來,我們對經濟、社會進行研究的實證數據,主要源于抽樣數據、局部數據、片面數據,甚至在無法獲得實證數據的時候純粹依賴經驗、理論、假設和價值觀去發(fā)現未知領域的規(guī)律。許多研究認為,大數據、云計算對經濟和社會運行的傳統(tǒng)方法提出了挑戰(zhàn),因為經濟學、社會學所運用的許多方法,往往只有在“穩(wěn)定”的條件下,才能夠發(fā)揮最大的作用。社會結構模式的流動性、弱結構性、碎片化,使得日臻成熟的抽樣調查邏輯面臨挑戰(zhàn),抽樣設計難免誤差失控。只有不斷擴大樣本數量,才可能控制誤差。大數據、大樣本逐漸成為社會統(tǒng)計、調查方法不斷適應時代變革的一項新要求。
顯然,這不僅僅是一種研究方法、測量方法的挑戰(zhàn),更重要的是人類思維方式、認識方式、行為方式的深刻變化,最終引發(fā)社會實踐方式的變革。“大數據是人們獲得新的認知,創(chuàng)造新的價值的源泉;大數據還是改變市場、組織機構,以及政府與公民關系的方法。”④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大數據”將逐漸成為現代社會基礎設施的一部分,就像公路、鐵路、港口、水電和通信網絡一樣不可或缺。大數據使人類第一次有機會和條件,在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的領域,在非常深入的層次上獲得和使用更全面、更完整、更系統(tǒng)的數據,深入探索現實世界的規(guī)律,獲取過去不可能獲取的知識,得到過去無法企及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機會。
社會治理風險的時代挑戰(zhàn)。“大數據”帶來無所不在的社會風險。面對這些風險,哪些方面需要規(guī)制,哪些方面不需要規(guī)制?其答案取決于不同國家的技術發(fā)展水平以及意識形態(tài)和思想觀念指導下的行為。21世紀初,伊朗發(fā)生“震網”病毒使得其基礎核設施受到大面積破壞。這顯示出“關鍵基礎領域”已經成為網絡武器的攻擊目標。美國斯諾登事件表明,少數國家利用自身的高新技術,大規(guī)模的實施網絡監(jiān)控,大量竊取政治、經濟、經濟和軍事秘密,以及企業(yè)、個人的敏感信息,有的還遠程控制其他國家、組織和個人的重要網絡信息系統(tǒng)。
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環(huán)境保護、天氣預報,還是社會治安、海外反恐,大數據的社會治理功能似乎無所不能。但是,“大數據”之“大”,并非“完全理性”所能預知、判斷和決定,其中內涵了各種復雜、偶然和風險現象。在大數據、云計算、“小時代”之間相互縱橫交錯、彼此沖撞的環(huán)境下,大量數據泄漏風險和網絡安全事件的處置難度增加,“應用必須承擔更多的防護責任”,已有的網絡應用在各種常見弱點及其防護方面應該積累更為豐富的知識。⑤只有這樣,才可能真正適應新技術擴展和應用所產生的新需求。⑥因此,大數據時代的社會運行(控制、管理)的復雜性、艱難性,要求我們加強對社會(包括網絡社會)變化發(fā)展的風險、安全的控制和預測分析,建立監(jiān)測靈敏的社會反應和治理體系,這對于當前處于全球化、大數據化以及轉型過程中的中國社會治理、和諧社會的建構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有針對性地基于“大數據時代”的客觀現象、嶄新特征,利用、借鑒和構建社會風險預警機制、風險社會管控機制,是當下中國社會治理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內容。⑦
在許多情況下,我們對于網絡虛擬社會及其懲戒機制的構建,僅僅是一種事后的管控和處理。“事前”的預判和解析則更為重要。大數據時代開創(chuàng)了一個基于“數據計算”的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相互融合的新時代,“大數據”的各種行為評價直接落實和影響現實生活的各個領域。就此而言,基于現實生活的各種觀察和判斷,從現實生活入手,在整個反應體系下,解析大數據時代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問題,是我們更為現實的“風控”思路。當然,這一思路的真正實施,還必須尋求大數據的各種證據進行證明和支持。
社會治理主體的時代挑戰(zhàn)。“大數據”時代使得數據更為自由的流動和共享,這對傳統(tǒng)的治理主體產生直接的挑戰(zhàn)。社會治理最權威、最主要的主體,無疑是政府。但是,隨著信息資源、信息權力(權利)的共享化和普遍化,這種“治理主體”的權威性受到越來越強烈的質疑,反映出人們對于“云治理”模式的新訴求。“電子自由主義者”聲稱,網絡以及相關技術將增強個人的力量,從而使得政府無足輕重,數字貨幣和電子商務將使政府收稅和對經濟的管制變得越來越困難,無法分割的因特網將使得政府無法防止許多現在被認為是非法的行為,包括逃稅、幼兒色情、竊取商業(yè)秘密、竊取私人信息(如病歷)等。其結果必然促使政府將慢慢地退出舞臺。
縱觀當下的“云治理”現實,政府職能的轉變是一個過程,在不同的地區(qū)這一過程的完成又是不一致的,轉變過程中政府的“經濟建設”與“公共服務”職能、角色常常會有矛盾和沖突。其中,社會治理主體也不再完全通過“行政控制”的手段來解決社會問題,而是通過服務來營建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在治理行為模式上也不再是一個“權力支配”過程,而是努力塑造一種治理主體之間、治理主體與治理客體之間普遍合作的行為模式。
1995年,歐洲議會和歐盟頒布《關于涉及個人數據處理的個人保護以及此類數據自由流動的指令》,并于2013年10月對該條令進行了修訂。英國首相卡梅倫認為,網絡并非虛擬,只要煽動網絡暴力,制造傷害,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⑧2014年5月13日,歐洲法院裁定,普通用戶的個人內隱私擁有“被遺忘”的權利,并以此要求搜索引擎谷歌公司按照當事人的要求刪除相關涉及個人隱私的數據。⑨但谷歌、雅虎則表示相反的意見,它們認為這將對自由的信息流動產生負面影響。因為按照美國《通信安全法案》,只有直接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網絡“第三方”并不承擔法律責任。這顯示出西方對“信息權利”保護的不同態(tài)度。⑩“大數據”的規(guī)模性、多樣性和簡便性,往往不是整齊劃一或純粹自由的,對其的態(tài)度往往與財產、資源、人權和意識形態(tài)等有著直接的關系,顯示出為“時代”所決定的客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