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下時代的價值多元格局,對自由主義學理提出了嚴峻挑戰(zhàn)。伯林是20世紀最先將價值多元問題予以主題化的自由主義思想家,而其后的羅爾斯與格雷等人都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沿著不同方向進一步去應對伯林“終身問題”。另一方面,利奧•施特勞斯對伯林自由主義論說的批評,則將自由主義最嚴峻的學理危機直接呈現(xiàn)了出來。通過對上述思想論爭的介入性梳理與分析,本文在思想史與政治哲學的雙重層面上,對價值多元時代下自由主義困境展開一個全面學理考析。
【關(guān)鍵詞】價值多元主義 伯林 施特勞斯 羅爾斯 格雷
【中圖分類號】D091 【文獻標識碼】A
伯林著作的最大難題還是多元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緊張關(guān)系,這表明伯林試圖做的綜合并非完全成功,而且他的思想一直被一種含糊性所纏繞。
——格雷,《伯林》①
最令我惱怒的是什么?就是看到:再也無人有勇氣進行徹底思考了……
——尼采,《權(quán)力意志》②
伯林的“終身問題”及其理論困境
面對今天的“八零后”乃至“九零后”,我的同齡人和前輩們,經(jīng)常會發(fā)出這樣的感嘆——“現(xiàn)在真的是個多元化的社會……”在這種感嘆下面,是對這種“多元”事實的深深無奈。計劃經(jīng)濟時代的中國,曾經(jīng)是一個“價值一元論”的社會,即對于好與壞、正與邪、崇高與頹廢、美好與丑惡等價值領(lǐng)域的判斷,存在著可以公度的坐標體系。然而今天,這些價值衡量的坐標體系似已全然解體。早在王朔的“我是流氓我怕誰”口號在上個世紀末急劇流行后,中國社會便已進入一個新的狀態(tài)。同今天這些無奈的感嘆相反,稱得上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自由主義思想家其中之一的伯林(Isaiah Berlin),卻正面地認肯這種多元化的社會,他稱之為“價值多元主義”。對于伯林,那種將所有價值都有序整合成一個整體的價值一元論,恰恰是最危險的。伯林強調(diào),經(jīng)驗告訴我們:人類的目標或者所持守的價值是多樣的,它們之間經(jīng)常無法兼容、不可公度,并且往往處于相互的敵對狀態(tài)中。一個社會中會發(fā)生價值的沖突,即使在一個個體的內(nèi)心里,也會發(fā)生價值的沖突。于是,在這些“絕對的宣稱”(absolute claims)之間進行選擇,就是無法逃避的人類狀況。③而“每個選擇都包含一個無法修復的損失”——有些價值要被損失掉。④伯林因此指出:不存在沒有損失的社會世界(no social world without loss)。而對“選擇”的肯定則預設了,“必須有一些自由的疆域,沒有人可以被允許侵入這些自由疆域”。“對個體自由的一個最小范圍的不受侵犯性的真實信念,乃要求絕對的挺立(absolute stand)。”⑤于是,伯林堅決地捍衛(wèi)他所說的“消極自由”;消極自由并非取得其他價值的手段,它是“目的自身”;并且,它是“一個終極的價值”,須“絕對的挺立”。⑥在晚年的訪談中,伯林亦強調(diào)作為消極自由的人權(quán),是建立政治哲學的“絕對必要的條件”,“沒有這個條件就沒有政治哲學”。⑦誠如格雷(John Gray)所言,“消極自由之所以有價值就是因為它是通過選擇活動實現(xiàn)自我創(chuàng)造的一個條件”。⑧
自由主義的主流觀點認為,人類社會生活的沖突,就是來自于資源的有限性,來自于對資源的爭奪(以及隨之而來對利益、權(quán)力的爭奪)。因此,妥協(xié)與協(xié)商成為一個重要方式來化解社會沖突。但伯林恰恰反對這種主流自由主義觀點。在伯林看來,即使不存在資源限制,人們的生活仍然會充斥著價值的沖突,這些沖突不可能以協(xié)商談判而徹底解決掉,“人類的問題(歸根到底是如何生活的問題),不可能全都求得完滿的解決。這不是因為實際上有困難,找不到妥善的解決方法,而是因為這些價值在概念性質(zhì)上都是有缺陷的。……某些人類的價值之所以不能相互結(jié)合,就因為他們本身是不能并存的。”⑨哲學也只能說明實踐世界中的這種價值沖突之狀況,而并不能解決它們。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便能處處遭遇伯林所說的狀況:以離婚為例,盡管很多確實肇因于利益上的沖突,但也有不少人就是因為生活方式與價值追求的不兼容,而無法生活在一起。生活的壓力或資源限制可以拆散家庭,但也可能使一個家庭更團結(jié),而價值上的差異,則很容易就激起不可化解的沖突。在伯林看來,人類實踐世界的根本問題便正是在于:當這些絕對的價值之間產(chǎn)生沖突時,我們?nèi)绾蝸磉M行處理。處理不好的話,這將導致災難性的悲劇。伯林在其著名論文《兩種自由概念》中指出:“在人類的生活中,不管是私人的生活還是社會生活,沖突的可能性——以及,悲劇的可能性——從來不能被徹底鏟除。”⑩在評論伯林思想時,德沃金(Ronald Dworkin)正確地強調(diào)了這一點:“對伯林而言,根本價值間的沖突,無論是個人的還是政治的,不只意味著一種麻煩或沮喪,而是一種悲劇。在他看來,當我們面對這種沖突的時候,我們無可避免地要承受或?qū)嵤┠撤N傷害。”11因此,伯林的根本性思想貢獻,被認為是第一個使價值多元主義的命題受到學術(shù)界的關(guān)注,并且重新激活了韋伯所提出的多神主義(polytheism)。格雷在其名著《伯林》一書中這樣寫道:“所有伯林著作都是由一個具有巨大顛覆力的觀念貫穿著并使之獲得生命力的”,這個觀念就是價值多元主義。正義與仁慈、謹慎與勇敢這些美德之間的沖突,是根本無法得以化解的。換言之,價值之間的沖突本身,具有著普遍性。12
如果從伯林的價值多元主義角度來看,那么當下中國社會價值多元的狀況,似乎就沒有必要去對之作出感嘆,因為那正是說明它開始脫離一元論的“意識形態(tài)控制”。如格雷所闡釋的,“如果存在著不可公度的善(和惡)的話,那么無論哪個政治權(quán)力機構(gòu),也不能擁有充足的理由把某些它所認為的善強加在它的任何公民頭上”。13但是另一面,之所以施特勞斯(Leo Strauss)思想在今天的中國思想界大行其道,也正是同當下的社會現(xiàn)狀相關(guān):在不少學者看來,這種“虛無主義”的彌散(體現(xiàn)為諸如“我是流氓我怕誰”之類觀念的大肆流行),將導致真正的災難。施特勞斯作為伯林的思想對立面進入中國思想界,這恐怕并非偶然。14
在題為《相對主義》一文中,施特勞斯扣住了伯林論述中所存在的一個根本矛盾:既然他認肯美好價值是多元的、相對的,那么何以又特權(quán)化消極自由,賦予其“絕對的挺立”的地位?施氏所質(zhì)疑的不是消極自由的內(nèi)容,而是它的狀態(tài)——即,作為一種終極的絕對價值。伯林從關(guān)于價值的相對主義之診斷出發(fā),最后卻得出價值的絕對主義之方案。而問題在于:消極自由需要一個絕對的基礎(chǔ),但它卻不再有這樣的基礎(chǔ)來保證其“絕對的挺立”,因為對于伯林,價值只是個人的主體性選擇。故此,在施特勞斯看來,伯林的困境就是:他所要捍衛(wèi)的自由主義,既不能沒有一個絕對的基礎(chǔ),又不能真的有一個絕對的基礎(chǔ)。他既要強調(diào)任何價值都沒有神圣性可言,又要強調(diào)某些價值神圣不可侵犯。15在《兩種自由概念》的結(jié)尾,伯林自己只能承認,他是把明知是相對的價值,作為絕對的價值來進行捍衛(wèi)。施特勞斯特意引伯林的話:“認識到一個人的信念之相對有效性、然而仍毫不退縮地堅持它,正是文明人區(qū)別于野蠻人的地方。”16 然而施氏馬上就指出,如果把相對有效的信念當作絕對價值來捍衛(wèi)就是文明人的話,那么很多流氓無賴就都可以成為文明人。17 我們甚至可以說,希特勒也“文明”得很。桑德爾(Michael Sandel)也針對伯林的這段話進行反問:“假如一種信念只是相對有效,那么為何還要堅定地守護它們呢?在像伯林所假定的那樣的悲劇性的道德領(lǐng)域里,自由的理想比競爭的理想更少隸屬于最終價值的不可公度性么?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自由的優(yōu)先地位能存在于什么之中呢?如果自由在道德上沒有優(yōu)先地位,如果它只是許多種價值中的一種價值,那么對于自由主義又能說什么呢?”18
理性只能客觀地告訴我們達到某目的,哪個手段更合理、更有效,這對解決利益層面的沖突會有幫助;但它卻不能客觀地告訴我們,哪個目的或者價值更好。用我們比較熟悉的話來說,科學(社會科學)不處理“人生觀”的問題:社會科學要保持價值中立,它不處理價值之間的比較與判斷。在這個意義上,施特勞斯是對的:“如果他(伯林)將自己保持在我們時代那種實證主義的疆界內(nèi),他就不至于搞成自我矛盾。”19 換言之,只要伯林放棄對自由主義的基本價值(消極自由)作出捍衛(wèi),那么他就不會產(chǎn)生邏輯上的矛盾。在施特勞斯看來,伯林的價值多元主義論題不是對自由主義的捍衛(wèi),而是對“自由主義的危機”的一個獨特揭示,因為自由主義已經(jīng)放棄了其絕對主義基礎(chǔ)而變成徹底相對主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