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來,中共鄂州市委逐步加快了治理政治生態(tài)的步伐,并在當前取得了初步成效。
聚“正能量”,提“精氣神”
激發(fā)聚合有利于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各種正能量,是治理地方政治生態(tài)的基礎。首先是講政治,正綱紀。古人云:君子為國,正其綱紀,治其法度。正綱紀,首先要講政治。鄂州市委按照為人民辦事、對人民負責、向人民報告、讓人民滿意的“四民”要求,出臺《關于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黨員干部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做到在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7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鄂州時,對鄂州的農業(yè)發(fā)展和美麗鄉(xiāng)村建給予了重要指導,全市上下倍感振奮、倍受鼓舞,掀起了學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熱潮,黨員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擔當、規(guī)矩意識進一步增強。其次是講道德,正風俗。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一個地方的黨風、政風、民風正不正,最主要的是看共產黨員的道德水準、領導干部的人格力量、人民群眾的禮義廉恥。教立于上,俗成于下,講道德、正風俗必須以上率下。鄂州市委要求領導干部做到憑信念、人格、實干立身,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對上對下講真話、實話、心里話,絕不允許弄虛作假、口是心非。報紙電視開辟道德模范宣傳專欄,市直部門設立“道德講堂”,基層社區(qū)開展文明創(chuàng)建,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再次是講實績,正行藏。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結合鄂州實際堅持好干部標準,按照“在擔當中考責、在比較中考績、在公開中考實”的要求,給全市所有干部建立實績檔案,每年進行一次實績綜合考評,對連續(xù)兩年排名靠后的干部進行問責。開展“任期+實績考核”試點,探索干部正常“下”的途徑和方式,推動不稱職、不適宜、不作為干部“下”,使干部“保位子”成為一種常態(tài)。絕大多數(shù)干部現(xiàn)在不再把心思用在走后門、拉關系上,而是走正位、行正道。
立“明規(guī)則”,破“潛規(guī)則”
這些年,潛規(guī)則侵入鄂州市干部隊伍內并逐漸流行起來,有的人甚至以深諳其道為榮,對政治生態(tài)造成了極大破壞,引起市委的高度警覺。經認真研究后,鄂州市委認為,破除潛規(guī)則,根本之策是強化明規(guī)則,以正壓邪、以正祛邪,讓潛規(guī)則在鄂州失去土壤。一是堅持黨性原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共產黨人無論是想問題、搞研究,還是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站在黨和人民立場上,而不能把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這就是共產黨人的黨性原則。”開展“深入學習黨章,重申組織紀律”活動,教育黨員干部自覺遵循黨章這個總章程、總規(guī)矩,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的黨性認識,使他們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根本職責是為群眾工作。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召開后,市委把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別要求黨員干部做到“五個必須,五個絕不允許”。在事關黨和群眾利益的事情上,市委堅持問題不掖不藏、困難不掩不蓋、矛盾不拖不拉。只要站在黨和人民立場上,一切復雜問題都變得簡單:用干部,首先看他能否為黨和人民辦事;出政策,首先看其是否有利于黨和人民事業(yè)長遠發(fā)展;搞建設,首先看大多數(shù)黨員群眾滿不滿意。堅持了黨性原則,形形色色、方方面面的潛規(guī)則就無所遁形。二是堅持法治原則。法律是破除潛規(guī)則的利器。領導干部牢記職權法定,嚴格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帶頭守法律、重程序,帶動全社會形成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大氣候,從而將潛規(guī)則的空間擠壓至最小。近年來,鄂州市委在選人用人上注重把好“法律關”。新進公務員、新招選調生必須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教育引導他們扣好法治第一粒扣子;法律知識已作為干部理論水平考試重要考核內容,考試結果與選拔任用掛鉤;領導干部年終述法與述職述廉同時進行,對因法治意識不強而造成嚴重后果者實行一票否決。十八屆四中全會后,實施“一村(社區(qū))一律師”工程,以政府購買的方式為全市各村(社區(qū))配備一名律師,進村開展法律服務,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出“硬措施”,治“污染源”
治理政治生態(tài)關鍵是治吏,治吏關鍵是反腐,因為腐敗問題是最大污染源。鄂州市委、市紀委始終把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全省率先出臺“兩個責任”清單。市委向社會公開作出“八不”承諾,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市委常委實行落實主體責任提醒告知和定期報告制度,市委書記與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個性化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市長與市直部門簽訂廉政建設承諾書。市管干部全面建立廉政檔案,將公務員年度考核、信訪投訴反映、違紀違法案件調查、反腐倡廉民意調查測評等情況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建檔,為選準干部、選好干部提供廉情依據。堅決查處腐敗案件,不定指標、不限領域、不設禁區(qū),從黨風廉政建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抓起、從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查起,出硬招、執(zhí)硬紀,形成了反對和懲治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嚴查黨員領導干部腐敗案件。兩年來全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查處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貪污受賄等違紀案件165件,其中涉案縣級干部16人,處分145人,移送司法機關24人。配合省紀委開展市政協(xié)原主席劉沐珍、市人大原主任涂維發(fā)案件查辦工作,一次性處理涉涂維發(fā)案8名正縣級行賄受賄違紀干部。嚴查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僅2014年就查處重點領域、關鍵崗位腐敗案件62件,同比增長264%;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案件218件,同比增長101.9%;查處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履職不力案件78件,同比增長110.8%。湖北省民調結果顯示,鄂州市反腐敗力度肯定評價率上升了21.2個百分點,遏制腐敗信心度上升了29.7個百分點。
拆“離心墻”,建“連心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工作作風上的問題絕對不是小事,如果不堅決糾正不良風氣,任其發(fā)展下去,就會像一座無形的墻把我們黨和人民群眾隔開,我們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改進工作作風,拆離心墻,建連心橋,是治理政治生態(tài)的重要舉措。鄂州市委堅決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開展經常性督查,將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落實到每一名黨員干部身上,落實到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上。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鄂州市積極開展機關“四難”、侵害群眾利益、違法建設、串標圍標、違規(guī)進人、大操大辦借機斂財?shù)攘鶄€專項整治,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聚焦“四風”強化執(zhí)紀監(jiān)督,每逢節(jié)假日來臨,以文件通知、群發(fā)短信、提醒談話等方式,適時打好“預防針”,對頂風違紀者從嚴處理;對出入休閑農莊、私人會所、歌廳舞廳吃喝玩樂行為明察暗訪,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兩年來,共查處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602個,處理538人,其中處分144人。堅決糾正基層軟弱渙散傾向,將每一個基層黨組織都建設成為黨和群眾的連心橋。市四大班子領導主動到村(社區(qū))結“窮親”,幫助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進行整頓。每年從市直機關選派一批優(yōu)秀干部到村(社區(qū))擔任“第一書記”,指導協(xié)助村(社區(qū))抓黨建、促發(fā)展、惠民生,有效解決了基層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作用發(fā)揮不足的問題。市委把解決基層干部“走讀”問題作為轉變工作作風的一項重要措施,按照“崗位在村(社區(qū))、重在服務、責在連心”的要求,在制度設計和機制建立上下功夫,加強學習教育、實現(xiàn)思想留人;嚴格制度約束、實現(xiàn)紀律留人;注重關懷激勵、實現(xiàn)環(huán)境留人。一段時間以來,黨員干部扎根基層、服務基層意識明顯增強了。
(作者系中共鄂州市委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