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了該怎么辦?相關部門人士表示物權保護將不斷完善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近日,溫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事件引發(fā)社會高度關注。“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fā)現,溫州并非孤例,全國有多地出現類似現象。
國家規(guī)定的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為何部分地區(qū)出現20年、30年就到期的現象?無論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未來到期之后怎么辦?有關部門該如何緩解公眾對于房產續(xù)期的焦慮?
記者19日通過對相關部門采訪獲悉,從城市到鄉(xiāng)村,從城市建設到土地管理,各部門參與、集中全民智慧形成的物權法,本身就是為保障包括不動產權利在內的物權而產生的,也將在物權保護的進程中不斷完善。“房權地權不一致”問題,城市與農村都有。住房所有權與其土地使用權,就像農房所有權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一樣,都將在堅持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不斷明晰。
一問:全國有多少地方面臨“溫州困境”?
近日,有媒體報道,溫州出現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又要花幾十萬元“延期”的新聞。溫州市國土局表示,媒體報道“收取幾十萬元出讓金才能續(xù)期”是對信息的誤讀。物權法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自動續(xù)期,但“自動續(xù)期”該如何續(xù),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關實施細則?;鶎訃敛块T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無法可依、無章可循,不能辦理相關續(xù)期手續(xù)。溫州市國土局已著手研究相關方案,近期將報上級研究決定,妥善化解這類問題。
那么,全國到底有多少地方正面臨與溫州類似的情況?
國務院1990年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明確,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其他或綜合用地50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說,目前,絕大部分地區(qū)住宅小區(qū)用地使用年限都是70年。但一些地方因為各種原因,確實存在低于70年的情況。
記者調查發(fā)現,房屋土地實際使用年限低于相應土地最高年限標準的現象,溫州并非個案。目前,深圳、青島、重慶等地均出現類似土地使用年限不一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