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民民族主義被視為以政治認同為核心、與自由主義理念相融合的民族主義形態(tài)。但多元主義者認為,公民民族主義理論本身具有一元論傾向,可能產生特殊主義訴求,甚至催生多民族國家的民族沙文主義。為此,當今各自由民主國家應當重新審視公民民族主義理論,尋求更合理的自由民族主義理論支持。
【關鍵詞】公民民族主義 多元主義 中立性 自由主義的民族主義
【中圖分類號】D063 【文獻標識碼】A
在當前民族主義類型學研究中,普遍存在“族裔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和“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的分類法。這種分類將族裔群體與公民群體對立起來,認為前者是反自由主義的,而后者是自由主義的,并由此認定公民民族主義是合理的民族主義形態(tài)。多元主義則認為,所謂公民民族主義的一元論理論基礎及中立性的價值觀與實踐中的倫理特殊主義傾向無法實現(xiàn)邏輯自洽,而且公民民族主義在實踐中也不斷受到各種形式民族主義運動的挑戰(zhàn),無法完成其消解民族主義、建構普遍理性統(tǒng)治下的自由民主社會的政治目標,進而危及其自由主義的本質特征。
本文將從多元主義的視角出發(fā),對公民民族主義理論進行剖析,分析其理論缺陷及實踐中的不可行,并提出自由民主的多民族國家中合理的民族主義形態(tài)。
公民民族主義的基本理論
在對民族主義進行論述時,幾乎所有支持“族裔民族主義”和“公民民族主義”分類法的思想家都認為:“公民民族主義是與族裔民族主義相對的民族主義形式”,它以自由平等原則為基本理念,以政治認同為核心,提出“人們因為共同的法律和權利而聯(lián)接在一起,而不論其族裔血統(tǒng)”,“民族成員被視為個體,他們自由地、全面地、自主地對事關自己命運的問題作出決定”。①
根據定義可以看出,公民民族主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基本特征:
其一,公民民族主義國家中成員身份的界定不以血緣或文化為基礎,而是以該國家疆界內的公民對民主自由政治原則的認同和忠誠為基礎,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特定的民族性格和公民文化。這一特征假設了兩方面情況:一方面,在同一國家內,任何血統(tǒng)和文化傳統(tǒng)的公民最終能享有同一的文化,有共同的目標,并構成統(tǒng)一的“民族國家”共同體。另一方面,只有成為“民族國家”成員,個人才能獲取相應的公民權利和義務,并且得到作為“民族國家”成員身份賦予的公民權及其帶來的各種利益。也就是說,“只有那些享有公共文化的人,那些遵循民族國家的‘公民信仰’的人,才有資格享受那些構成公民權的權力和義務。”②
其二,公民民族主義以現(xiàn)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或稱“國族”)為其表現(xiàn)形式。在現(xiàn)代多民族國家中,公民民族主義大多表現(xiàn)為國家民族主義的形式。國家民族主義以民族國家為基本單位、以民族國家利益為核心處理國家與其他民族國家的關系,通常以國家領土為疆界確定國家公民身份及相應的權利義務。
其三,公民民族主義國家保持文化價值的中立性。公民民族主義假設其支持的自由民主社會對所有公民在民族性和文化上都是中立的,這也是自由主義一元論者一貫為之自豪的特質。公民民族主義之所以為自由主義一元論者所推崇,被認為是在“后民族主義”時代能夠代替民族主義、且優(yōu)于民族主義的社會認同體系,是因為“自由主義使得國家與族裔性絕對分離。自由主義國家位于國內所有族裔和民族群體之上,拒絕贊同或支持他們的生活方式,或是對他們的社會繁衍表現(xiàn)得高度感興趣。相反,國家對這些群體的語言、歷史、文學和歷法都保持中立。”③
由此可見,公民民族主義是基于自由主義的個人無差別權利理論提出的一種關于民族主義的思想,它揚棄了族裔民族主義以血統(tǒng)和文化為基礎的民族成員身份認同,主張以高度發(fā)達的理性和公民權利消解非理性的、不成熟的民族歸屬感和民族文化訴求,進而提出公民民族主義國家的價值中立原則以及多民族國家內部所有公民間和各民族間無差別的平等原則。此外,公民民族主義被視為一定是自由主義的,公民民族主義國家一定具有自由、平等、寬容、和平等自由民主社會的基本要素。
多元主義對公民民族主義的理論批判
雖然自由主義一元論堅持認為公民民族主義是優(yōu)于族裔民族主義的現(xiàn)代民族主義意識形態(tài),可以成為處理現(xiàn)代自由民主社會普遍性與民族主義特殊訴求之間矛盾差異的最佳方案。然而,公民民族主義這一概念本身具有相當突出的一元論傾向,在近年來,由于多元主義思想的興起和廣泛被接受,公民民族主義思想也受到了多元主義的挑戰(zhàn),對其理論基礎和具體內容提出了質疑。
公民民族主義的一元論傾向。首先,公民民族主義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民族主義。公民民族主義缺乏民族主義的典型特征—它沒有對特定民族形成認同感和歸屬感,沒有認定本民族的特殊價值,也不承認本民族價值有高于其他民族價值的超越性。換句話說,公民民族主義缺乏民族主義的特殊主義訴求,是一種普遍主義的理論。
其次,從某種意義上說,公民民族主義和啟蒙運動、自由主義一元論倡導的世界主義十分相似:它們都認為無論在哪個國家和民族群體中,只要個人權利受到尊重,人們就會產生歸屬感。公民民族主義和世界主義都認為,在實現(xiàn)普遍的個人自由基礎上,少數民族融入多數民族、小群體融入大群體,最終達到民族融合的終點—產生出世界通用的、所有文化高度融合的單一的全球社會—是社會歷史發(fā)展的必然;民族認同必將隨著人類理性的高度發(fā)達、社會文化的高度交融最終消亡。這是一種典型的自由主義一元論思想,也即認為民族主義不過是人類理性不夠發(fā)達階段的產物,民族認同最終會為國家認同所取代。
公民民族主義不可能在多民族國家內實現(xiàn)真正的價值中立。在民族主義的問題上,公民民族主義認為自身已經徹底排除了種族、文化等非理性因素對民族主義的影響,因此可以做到普遍的適應性和中立性,但是它忽略了文化背景對個人的影響。事實上,公民民族主義也不可避免地含有特定的文化意涵,任何自由民主國家都有其族裔根基,也必然具有相應的族裔民族文化。族裔文化與自由主義理念并不是一對絕對沖突的概念。自由主義一元論的本質已經決定了公民民族主義國家必然具有某種價值導向。
多元主義者們認為,國家不可能在民族文化上保持完全中立。例如,人們通常認為,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美國的國家民族(國族)認同是極成功的。邁克爾·沃爾澤就曾說:“美國的象征和節(jié)日—國旗、誓言、獨立紀念日和憲法—在文化上是無特色的,是被發(fā)明而不是被繼承的,在形式上是唯意志論的,在內容上是狹義政治的。”④但事實上,美國社會文化的中立性也不是完整的。例如,雖然沒有法律的明文規(guī)定,但美國政府事實上采納的官方語言是英語和西班牙語,目前美國的50個州有31個州已經將英語作為官方語言,而只有3個州承認其他語言有與英語平行的地位。⑤對生活在美國社會、母語非英語的個人和群體而言,能否流利使用官方語言關涉到能否適應學校教育,能否在主流社會文化中如魚得水,在國內順利進行各種經濟、政治活動,這常常迫使他們放棄自己的母語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轉而學習和使用非母語的英語。由此可見,即便是在號稱自由民主高度發(fā)達的美國,完全的文化中立仍是不可能的。對那些享有與主流文化相同文化的個體成員而言,他們能夠自然而然地認同于某種共同的善的觀念。與之相對,對那些少數民族群體來說,他們缺乏社會認同的“基礎觀念”,因此在生活中也難以被承認和肯定。⑥這種實質的文化不平等及其造成的機會不平等常常被普遍的平等公民權利所掩蓋,成為自由民主的多民族國家內部民族矛盾叢生的導火線。
公民民族主義以民族國家為界限決定成員身份以及成員之間道德義務的邏輯不合理性。一般來說,公民民族主義提倡的分配正義、平等原則等目前都只適用于邊界清晰、相對封閉的社會框架中:對同一民族國家的“自己人”來說,我們享有同等公民權利且相互間負有特定的道德義務;而對那些即便地理位置只有幾公里之遙卻身居他國疆界內的“外人”,我們則不必承擔任何道德責任或者只承擔更有限的道德責任。民族國家“只在有限的社群之中運作,這要求公民把國界看做道德義務的象征。”⑦顯然,這種只對本國公民負有道德責任和義務的觀點與自由主義“普遍理性”之下消除民族主義影響力、實現(xiàn)世界主義的觀點相抵觸,而具有倫理特殊主義的特征—國家及公民個體只針對特定人群負有特定的道德責任和義務關系。
從現(xiàn)實來看,這種以國界為界限構成的“公民民族主義國家”也不像其理論所說的那樣,公民成員身份的獲得已經完全排除了血統(tǒng)和文化對公民權利的影響,以對自由民主原則的忠誠度來判斷。就美國來說,“對92%的本地出生的美國人而言……(其)公民身份的獲得與他的政治信仰毫無關系。由于血統(tǒng),他們靠出生自動獲得公民身份,而這種身份不會因為他們變成原教旨主義者或法西斯主義者就被取消。”⑧與之相對,美國的移民政策并不向每一個對美國表示忠誠、贊同其自由民主制度的人開放,而是設定了諸多準入條件加以限制??梢?,所謂“普遍性”和“中立性”絕非公民民族主義的本質特征。雖然18世紀的啟蒙運動家曾經贊成邊界開放的原則,以徹底實現(xiàn)他們訴求的無族群、國籍以及血統(tǒng)差別的個人自由和平等,但其后的自由主義者并沒有提倡這一點,他們通常默認了一個人在其社會文化內部才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權利。
公民民族主義容易轉化為民族沙文主義。多元主義者認為,所謂對文化持中立態(tài)度的西方自由民主國家事實上都強烈偏好主流群體的文化。18、19世紀,在啟蒙運動和一元論思想的影響下,許多西方國家都試圖用武力或高壓政策迫使其國家疆界內的所有民族形成統(tǒng)一的民族認同。他們將其稱為“民族構建”進程,主要表現(xiàn)為在法律、經濟和教育機構中推行統(tǒng)一的語言,塑造民族歷史和象征物,有時還采納一些特定的民族宗教、種族以及服飾的元素。對這些國家內的少數民族而言,“民族構建”運動是不公平的,因為被采納的、廣泛應用于公眾場合與私人生活領域的文化、語言、民族歷史及種族象征等都是多數民族的,所有公民包括少數民族成員都能夠接觸到的歷史、象征物和文化也是多數民族的。不可否認,一些現(xiàn)代國家的民族認同構建獲得了相當的成功,樹立了所謂“公民民族主義國家”的典范,但這種成功是建立在破壞其國內少數民族群體固有的民族認同基礎之上的,是民族沙文主義的變形。例如,法國大革命后的法國民族主義就是典型的公民民族主義,但卻要求國內的黑人和猶太人如果要成為法國公民,就必須放棄固有的文化和傳統(tǒng),成為“法國黑人”或“法國猶太人”。⑨可見,公民民族主義并不如想象中那樣總是寬容、平等與開放,而是常常會用統(tǒng)一的公共文化整合多元的族裔文化,并要求族裔群體放棄其族裔特性,而這種要求往往是嚴格且毫不妥協(xié)的,有時甚至要讓人們付出血的代價,這事實上是一種民族沙文主義的變形。
由此,公民民族主義的真正目的已然顯現(xiàn):將少數民族群體納入多數民族之中,使前者成為后者中的一員,而不是一個獨立或自治的民族;以無差別的公民權利抹殺個人的民族歸屬感和民族文化認同感。對歷史上曾經和現(xiàn)在依然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少數民族群體而言,自由主義一元論所持的所謂價值中立態(tài)度或公民民族主義的平等政策不能彌補他們歷史上遭受過的創(chuàng)傷,也不利于保障少數民族民族文化的存續(xù)和發(fā)展,其實施的結果是造成對少數民族文化的進一步限制和對少數民族成員個人權利的損害。
結論
在實踐中,如果自由民主的多民族國家能夠在文化上做到完全中立,個人也只要擁有了完善的自由權利和平等環(huán)境就能夠完全滿足,為什么在自由民主較為發(fā)達的西方國家,少數族群對文化權利、文化自決和民族自治的要求仍會越發(fā)高漲呢?在21世紀,即便我們已經普遍接受了自由民主的公民權利,我們仍無法忽視世界范圍內風起云涌的民族主義運動。⑩如果公民民族主義所仰仗的自由主義中立性原則能夠協(xié)調多元的文化,并讓個人和群體都能夠自由地追求喜好的文化,為什么會有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群體會要求民族自治權和國家特殊政策的保護呢?如今看來,加拿大的魁北克人、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人,英國的蘇格蘭人都是自由民主制度國家中民族主義運動的代表,或許從這些國家的現(xiàn)行法律來看,前述少數民族謀求文化自決、民族自治的訴求是非法的,但這恰好充分駁斥了公民民族主義者和世界主義者對于民族認同即將消亡并出現(xiàn)一個通用的世界文化的熱望。
總體而言,在多元主義的視域下,公民民族主義由于其一元論的理論基礎,最終無法實現(xiàn)價值中立性的理想,反而容易走向自由主義的反面:以國家民族主義的名義壓制甚至剝削民族國家成員的公民權利,誘使進攻性民族主義復燃。為了避免發(fā)生這種情況,多民族國家必須重新審視公民民族主義這一理論,尋找更合理的自由主義的民族主義理論支持,改進和完善本國的民族政策。
(作者單位:西南醫(yī)科大學;本文系2014年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課題(思想政治理論課青年教師專項)“認同視域下大學生民族精神培育研究—基于高校思政課內容體系的思考”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SZQ2014038)
【注釋】
①Leigh Oakes, Language and National Identity,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2001, p.12.
②⑨[英]安東尼·史密斯:《全球化與民族主義》,龔維斌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第115頁,第119~120頁。
③Walzer,M., Comment, in Amy Gutmann(ed.), Multicultur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100~101.
④Walzer, M.,"What Does it Mean to Be an 'American'?", Social Research, 1990, 57, p.602.
⑤分別是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語、夏威夷州的夏威夷語、新墨西哥州的西班牙語。
⑥Seglow, Jonathan, Universal and Particulars: the Case of Liberal Cultural Nationalism, Political Studies, 1998, 46(5), pp.963-977.
⑦Kymlicka, W,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255.
⑧Kymlicka, W, Politics in the Vernacula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p244.
⑩兩次世界大戰(zhàn)前后以及近年的歐洲民族主義運動,以及在自由民主制度內部出現(xiàn)的少數民族權利訴求,如魁北克、加泰羅尼亞、弗蘭德斯、蘇格蘭、波多黎各等地的民族主義運動。
責編 /許國榮(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