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黨的建設和國家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地位。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將基點落實于群眾參與中,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建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
【關鍵詞】反腐倡廉 制度約束 監(jiān)管監(jiān)督
【中圖分類號】D924 【文獻標識碼】A
黨和國家歷來十分重視“三農”問題,因為新農村的建設問題直接關系到我國發(fā)展,因此對于涉農問題,國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出臺了一系列惠及農民生產生活的新政策。但是,新農村能不能建設好,惠民政策能不能充分的發(fā)揮作用,關鍵還在于農村的黨員干部是否盡心盡力去執(zhí)行。因此,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對于我國農村基層來講具有重要作用。
農村反腐倡廉體系的構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無論是在政治上還是經濟上都取得了重要成績,尤其是反腐行動中,農村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仍存在廉政與反腐體系不完備等問題。
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廉政與反腐體系構建的重要性缺乏認識。部分黨組織及黨員干部在工作中只重視經濟發(fā)展,而忽視思想文化體系建設,簡單地認為,只要沒有違規(guī)違紀就萬事大吉。更有一些干部將經濟發(fā)展與黨風建設對立起來,錯誤地以為,廉政反腐工作的開展會束手束腳,影響大家的工作積極性。還有些基層黨組織不作為或少作為,對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予以敷衍的態(tài)度,或者認為過于繁瑣而根本不開展,造成黨員干部對廉政反腐的認識不夠。眾所周知,黨員干部如果平時不注意提升自己的素質,缺乏黨風廉政與反腐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很容易被利益集團拉攏和腐蝕,失去黨性,不能將惠及農民的政策落實到位。
農村黨風廉政與反腐體系構建缺乏制度依據。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農村倡廉反腐的體系構建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個別農村干部不自律,素質較差,存在“當官就是為了撈”的錯誤思想,在一些惠及農民民生的工作中以權謀私,損害農民利益,讓政策失去效用或大打折扣。例如,在農村的征地、征田、發(fā)放補貼、宅基地分配的工作上謀私利,搞特殊,受賄賂。另一方面,黨務和村務存在不公開、不透明現象。特別是農村的財務問題較為混亂。村干部利用職權亂批亂用,“三公”經費所占比例較大,賬目不公開,不透明,極易引起村民不滿,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此外,制度的不完善使黨務村務工作一旦出現問題,就會出現互相推諉,權責不清,貪腐無人負責的后果,不利于黨風的肅正。
黨務、村務的開展缺乏有效監(jiān)管和監(jiān)督。農村黨風廉政與反腐體系的構建需要上級部門的有效監(jiān)管和廣大村民的參與與監(jiān)督。一方面,上級機關由于工作繁忙對于農村工作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指導和監(jiān)管,片面追求經濟成績,使得個別黨員干部有機可趁。另外由于農村教育資源的匱乏,村民的素質普遍不高,對于農村黨務、政務的監(jiān)督意識不強。當出現問題時,如果官官相護,則求訴無門。
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懲治貪腐的力度尚且不夠。農村工作開展的一大難題就是人情債。一方面,鄉(xiāng)鎮(zhèn)村的地理范圍相對較小,村民之間相互熟識,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難免有拜托、請客的情況,這不僅給基層工作的開展帶來阻礙。而且更易滋生腐敗。因此,如何加強黨員干部自身修養(yǎng),正確處理好人情關系,杜絕本位主義和好人主義,也是黨員干部必須學習、研究的內容。另一方面,紀檢機關與各基層機關之間聯系不密切,怕得罪領導,對工作的檢查不到位,對于違規(guī)行為,追究責任時不能落實到個人或者追究力度不夠,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構建農村黨風廉政與反腐體系的措施
要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廉政意識,提高廉政覺悟。一方面,黨組織在鄉(xiāng)村要開展倡廉反腐的宣傳教育工作,經常召開“兩學一做”黨員學習會議,在黨員干部中形成廉潔從政,拒絕貪腐的良好氛圍。同時,以鄉(xiāng)鎮(zhèn)村領導干部為重點,圍繞堅定的理想信念、黨的紀律、政策宗旨等開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以科學的發(fā)展觀提升自我,確定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并在此基礎上不斷修正與完善,讓“廉潔”成為自己行使權利、為民服務的準則。同時,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為黨員干部和基層村干部量身定制行事規(guī)范,自覺抵制官僚之風、享樂之風、奢靡之風,提高防腐拒變的能力,全身心的投入到新農村建設。
要建章立制防腐敗,有章可循促廉政。首先規(guī)范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要保證時效性和公開內容的真實性,不能拒絕公開,更不能搞假公開、半公開,尤其是村民關心的焦點問題處理過程及結果更要及時地毫無保留地進行公開,讓老百姓明白一切為了民生。其次,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要進一步規(guī)范農村“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切實加強對村集體資金的監(jiān)管,紀律檢查部門要依法對農村黨員干部任職期間的財務責任、經濟責任實行核查監(jiān)督,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調查處理,全面清理,使農村財務收支行為始終處于有效監(jiān)督之下,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黨員干部的腐敗行為。最后,建立重大事項集體討論、集體決策制度。黨和政府要求各級機關與民生相關的事項都要集體研究決定,這是防止權力濫用、滋生腐敗的有效方法。農村的一個村莊雖小但“五臟俱全”,村里的重大事項也決不能一人說了算,必須經村級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經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大會通過的必須依法實行,這樣才能讓農民群眾的利益得到保障,打造陽光基層機關。
要建立健全監(jiān)督機制,發(fā)揚勤政廉政。農村基層黨組織、基層機關的各個部門之間要增強協(xié)調配合、互相監(jiān)督的意識。除了黨內監(jiān)督以外,還應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同時基層黨組織和政府要根據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建立有效的長期監(jiān)督機制。首先,要強化監(jiān)督力度和范圍,認真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guī)定》。其次,強化上級對下級監(jiān)督,同級與同級之間的監(jiān)督,不斷擴大監(jiān)督范圍,提高監(jiān)督效果。再次,在黨支部和村委會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監(jiān)督,促進村集體資金管理公開,以公開倒逼公正、在涉及農用土地問題和涉農工程等方面更要進行全方位監(jiān)督。最后尤其要想方設法拓寬群眾反饋監(jiān)督的渠道。不斷完善村規(guī)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監(jiān)督農村干部的行為,同時加強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建設,真正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
要加大檢查懲處力度,重拳出擊防腐促廉。著力解決發(fā)生在農民群眾身邊存在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首先,要組織認真學習中央各項精神文件,取其精髓,積極落實上級指導政策和要求,把維護和發(fā)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其次,堅決糾正涉農問題亂收費的問題,敦促廣大黨員干部公開行政工作,打造陽光透明的政府和村委會。重點查處涉及民生的案件和造成重大影響的其他案件,并對全社會公開,做好警示作用,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再次,搞好農村信訪工作,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能夠早發(fā)現、早處理,將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tài)。對于領導干部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按章按制從嚴處理,絕不姑息。
結合我國國情來看,黨風廉政建設的推廣,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不僅需要長時間的推進,同時也還需要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相連,始終把維護農民群眾利益作為工作重點、難點,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建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反腐建設的領導。
(作者單位均為云南大理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①包國軍:《淺析十八大對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參花》2013年第14期。
責編/潘麗莉 孫娜(見習) 美編/ 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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