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宿直即夜晚在宮中值班并寄宿在衙門,它是唐代重要的宮廷政事,唐代宿直制度較嚴格。但由于特殊的時間原因,唐人在宿直中還是會出現(xiàn)一些違犯宿直規(guī)定的現(xiàn)象。而且不同的官員由于職責不一樣,有人的宿直很忙,有人的宿直很閑,這些都在唐人有關宿直的詩歌中表現(xiàn)出來。
【關鍵詞】唐代宿直 宿直制度 唐詩 【中圖分類號】K242 【文獻標識碼】A
和中國古代其他朝代一樣,唐代也有夜晚在宮中值班且寄宿在衙門的制度,歷史上將其稱為宿直,或寓直,夜直,又簡稱直。在《唐會要》的“當直”條中,有8條關于唐代宿直制度運行的記載,而在《全唐詩》及其他相關文獻中,也能讀到一些零星的關于宿直的記述。通過檢索相關的文字,我們能從幾個方面梳理一下唐代的宿直制度。
雖然宿直制度非常嚴格,但違犯當直條例的現(xiàn)象還是時有發(fā)生
關于必須參與直的官員,史書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對可以“免直”的官員,制度上有明確的規(guī)定:“故事。尚書左右丞、及秘書監(jiān)、九寺卿、少府監(jiān)、將作監(jiān)、御史大夫、國子祭酒、太子詹事、國子司業(yè)、少監(jiān)御史中丞、大理正、外官二佐已上及縣令,準開元式,并不宿直。”這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唐代朝官中,多數(shù)官員都有宿直職責,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秘書省等機構中的官員,幾乎都包含在其中了。
唐代官員的宿直輪次目前尚無明確記載,有人依據(jù)應劭《漢官儀》中“尚書郎主作文起草,夜更直五日于建禮門內”,推出唐代尚書郎每輪次可能也應是五日,聊備一說。在一個宿直輪次中,官員不能離開宮禁,白天上朝,晚上宿直,天明之時依然要隨朝班上朝。如姚合《西掖寓直春曉聞殘漏》:“宜宜來禁里,清是下云端。我識朝天路,從容自整冠。”崔峒《奉和人事寓直》:“夜閑方步月,漏盡欲朝天。”如果依照這樣的節(jié)奏,宿直應是一個相當辛苦的事。所以在《唐會要》關于“當直”的記載中,僅8條的內容,有3條是言哪類人是可“不直”和“免直”的。如:“凡內外官,日出視事,午而退。有事則直。官省之務繁者。不在此限。”又:“貞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敕。文武官妻娩月,免宿直。”另一條“不宿直”已引。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宿直可能會影響到官員的正常生活,所以才有這樣的變通措施。
但當不能變通時,宿直制度的執(zhí)行還是比較嚴格的。每個衙門會根據(jù)官員名單造冊,制成宿直簿,按名單輪流宿直,且有專吏執(zhí)行。如《唐會要》載:“故事。尚書省官,每一日一人宿直。都司執(zhí)直簿轉以為次。”這就是說人人都不能逃避宿直之職,即使宰相也不例外。《唐會要》中便記載了宰相姚崇宿直的“無奈”與“無賴”:“天冊萬歲元年三月。令宰相每日一人宿直,其后與中書門下官通直。至開元二年,姚崇為紫微令。紫微官直次,下讓宰相。崇以年位已高,特亦違直。其次省官,多不從所由。吏數(shù)持直簿詣之,崇題其簿曰:‘告直’。令吏遣去。又來。必欲取人。有同司命老人年事給終不擬,當諸官歡笑。不復逼以直也。至十一年。停宰相當直。”姚崇是唐代名相,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但到唐玄宗開元二年,已六十多歲,且身體多病,難以勝任夜直宮中,所以想辦法逃避,是可以理解的。而持直簿之吏不顧宰相之尊,再三強逼,且“必須取人”,也說明了當時宿直制度的嚴格。的確,唐代律法方面對違犯宿直的處罰也是很明確的。依唐律,“諸在官應直不直,應宿不宿,各笞二十;通晝夜者,笞三十。”所以,貴為宰相的姚崇面對宿直的任務,也只能無奈又無賴了。
即使如此,唐代違犯當直條例的現(xiàn)象還是時有發(fā)生?!短茣烦浺Τ绲臒o奈之外,還記了兩條文武官員的違例現(xiàn)象。其一是:“開元二十年九月二十一日,是中書舍人梁升卿私忌。二十日晚欲還,即令傳制,報給事中元彥沖,令宿衛(wèi)。會彥沖已出。升卿至宅,令狀報。彥沖以旬假與親朋聚宴,醉中詬曰:‘汝何不直?’升卿又作書報云:‘明辰是先忌。’比往復,日已暮矣。其夜,有中使赍黃敕,見直官不見,回奏。上大怒。出彥沖為邠州刺史。因新昌公主進狀申理,公主即彥沖甥張垍之妻。云:‘元不承報,此是中書省之失。’由是出升卿為莫州刺史。”其二是:“會昌四年三月。御史臺奏。今月三日。左右金吾仗當直將軍烏漢正。季玕。并不到。準會昌三年二月四日敕。比來當日多歸私第。近晚方至本仗宿直。事頗容易。須有提撕。今日以后。晝日并不得離本仗??v有公事期集。當直人亦不得去。仍令御史臺差朝堂驅使官覺察。如有違者。錄名聞奏。敕旨。宜各罰一月俸。”這兩則違直案例,一個發(fā)生在盛唐,一個發(fā)生在晚唐,一個是文官,一個是武官,很有代表性,說明有唐一朝,無論文官還是武官,既有嚴格的宿直任務,也時有違直的現(xiàn)象發(fā)生。
官署和官職的職責以及官員的心態(tài)不同,宿直時的閑與忙也不一樣
宿直是夜晚宮中值班,較白天的上朝有很大區(qū)別。最明顯的是宿直的主要任務是值班,以應不時之急。所以各官署和官職的職責以及官員的心態(tài)不同,宿直時的閑與忙也不一樣。
從現(xiàn)存的史料來看,唐人宿直中比較忙的官署是中書門下省及翰林院。中書門下省是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合稱,其中兩類官職宿直時事務較多,一類是諫院的諫官,忙于寫第二天上朝時的諫疏。另一類是中書舍人和翰林學士,忙于寫詔勅之類的官文。杜甫的《春宿左省》是一個盡職的諫官宿直心態(tài)的直實寫照:“花隱掖垣暮,啾啾棲鳥過。星臨萬戶動,月傍九霄多。不寢聽金鑰,因風想玉珂。明朝有封事,數(shù)問夜如何。”這是杜甫作為左拾遺在宮中宿直時所寫的詩。詩歌前四句寫宮中夜晚的寧靜和明亮。后四句寫自己靜夜難眠的心理活動,很有職業(yè)感。聽到風吹動宮鈴的聲響,他聯(lián)想到了鑰匙已開啟了宮門,朝官們已著官服整齊上朝,官服上的玉佩還發(fā)出清脆的聲響。由此他想到了自己天明之時也有諫疏(封事),所以不停地自問:“夜如何(幾點了)。”這種情形還是很辛苦的。
在唐代官職的設置中,中書舍人和翰林學士都是草詔的近臣,宿直的主要職守也是草詔。如鄭處誨《明皇雜錄》載:“開元中,上急于為理,尤注意于宰輔,常欲用張嘉貞為相,而忘其名。夜令中人持燭于省中,訪直宿者為誰,還奏中書侍郎韋抗,上即令召入寢殿。上曰:‘朕欲命一相,常記得風標,為當時重臣,姓張而重名,今為北方侯伯。不欲訪左右,旬日念之,終忘其名,卿試言之。’抗奏曰:‘張齊丘今為朔方節(jié)度。’上即令草詔,仍令宮人持燭,抗跪于御前,援筆而成,上甚稱其敏捷典麗,因促命寫詔勅??箽w宿省中,上不解衣以待旦,將降其詔書。夜漏未半,忽有中人復促抗入見。上迎謂曰:‘非張齊丘,乃太原節(jié)度張嘉貞。’別命草詔。上謂抗曰:‘維朕志先定,可以言命矣。適朕因閱近日大臣章疏,首舉一通,乃嘉貞表也,因此灑然方記得其名。此亦天啟。非人事也。’”可見中書舍人在玄宗時代宿直時還是很忙的。
但在中唐以后,隨著翰林學士與皇帝關系的變化,中書舍人的草詔任務多被翰林學士分割了,所以他們在宿直中的閑與忙也就不同了。白居易任中書舍人時,寫了《紫薇花》:“絲綸閣下文章靜,鐘鼓樓中刻漏長。獨坐黃昏誰是伴,紫薇花對紫薇郎。”“紫薇郎”即中書舍人,白居易以中書舍人宿直,故對紫薇花自嘲其獨坐時的閑寂。而翰林學士宿直卻要忙得多。據(jù)載,翰林院“禁署嚴密,非本院人雖有公事,不敢遽入。至于內夫人宣事,亦先引鈴,每有文書,即內臣立于門外,鈴聲動,本院小判官出受,受訖,授院使,院使授學士。”所以,韓偓為翰林學士宿直時,便在《雨后月中玉堂閑坐》一詩中寫道:“夜久忽聞鈴索動,玉堂西畔響丁東。”玉堂,即翰林院。李肇《翰林志》中還記載了一段翰林院宿直草詔的故事,十分生動:“至李吉甫除中書侍郎平章事,適與裴垍同直。垍草吉甫制;吉甫草武元衡制。垂廉揮翰,兩不相知。至暮,吉甫有嘆惋之聲,垍終不語。書麻尾之后,及相慶賀,禮絕之敬,生于座中。及明,院中使學士送至銀臺門,而相府官吏候于門外,禁署之盛,未之有也。”《新唐書·令狐绹傳》中也記有:“(绹)為翰林承旨,夜對禁中,燭盡,帝以乘輿蓮花炬送還院。吏望見以為天子來,及绹至皆驚。”足見翰林學士在中晚唐時與皇帝的密切關系。
抒寫思念和邀人伴直是唐代宿直官員打發(fā)閑時的主要方式
唐代多數(shù)宿直官員值宿宮中,基本都無事,而且即使是門下中書省或翰林院的官員,也不是每天晚上都有緊急事務的,所以,對宿直官員來說,閑時居多。那么他們如何打發(fā)這閑寂的夜晚呢?主要方式有二,其一,抒寫思念;其二,邀人伴直。
夜深人靜,倍思親友。宿直中的詩人常用詩歌表達寂寞中的思念。有的思念朝中友朋。如張九齡《和許給事中夜直簡諸公》:“未央鐘漏晚,仙宇藹沉沉。武衛(wèi)千廬合,嚴重扄尤戶深。左掖知天近,南窗見月臨。樹搖金掌路,庭徙玉棲陰。”令狐楚《省中直夜對雪寄李師素侍郎》:“密雪紛初降,重城杳未開。雜花飛爛慢,飛蝶舞徘徊。灑散千株葉,銷凝九陌埃。素華凝粉署,清氣繞霜臺。”這類詩歌很多,不勝枚舉。有的思念遠方友人。如白居易《八月十五日夜禁中獨直對月憶元九》:“銀臺金闕夕沉沉,獨宿相思在翰林。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渚宮東面煙波冷,浴殿西頭鐘漏深。猶恐清光不同見,江陵卑濕足秋陰。”元九即元稹,此時被貶江陵,所以白居易寄有此詩。有的思念閨中妻子。對于重含蓄的故人來說,唐人宿直詩中的這種寄內深情似乎有些特別。如蘇颋《春晚紫薇省直寄內》:“直省清華接建章,向來無事日猶長?;ㄩg燕子棲鳷鵲,竹下鹓雛繞鳳凰。內史通宵承紫誥,中人落晚愛紅妝。別離不慣無窮憶,莫誤卿卿學太常。”到中唐王建時,則用樂府詩的形式,將這種思念表達出來。其《秋夜曲》云:“秋燈向壁掩洞房,良人此夜直明光。天河悠悠漏水長,南樓北斗兩相當。”這種以政事背景為題材的閨怨詩亦別具一格。
關于邀人伴直,話題有點復雜。宋代蘇軾有詩云:“玉堂清冷不成眠,伴直難省孟浩然。”所說的就是唐代王維宮中宿直時偶邀孟浩然伴直的事。據(jù)《唐摭言》卷11載:“(王)維待詔金鑾殿,一旦,召之商較風雅,忽遇上幸維所,浩然錯諤伏床下,維不敢隱,因之奏聞。上欣然曰:‘朕素聞其人。’因得召見。”這則故事的真實性史家們尚存疑。不過從孟浩然和王維的表現(xiàn)來看,召人伴直似乎并不是一件符合法規(guī)的事。不過這種情形在晚唐時則成了一種常例,如張喬有《秘省伴直》、鄭谷有《秘書伴直》、韋莊有《南省伴直》等詩。不僅如此,“直夜清閑且學禪”的文人,為排遣寂寞,還多邀請僧人伴直。在宮禁中經常能看到僧人的身影,正如吳融《寄僧》云:“偶傳新句來中禁,常把閑書寄上卿。”鄭谷《南宮寓直》詩云:“僧攜新茗伴,吏掃落花迎。”可見,僧人會以品新詩、品新茶的形式隨意來到宮禁中,且可夜宿宮禁。所以文人們?yōu)榇虬l(fā)宿直的寂寞,也常召僧人伴直。誠如鄭谷《獻制誥楊舍人》云:“隨行已有朱衣吏,伴直多招紫閣僧。”紫閣,此指終南山紫閣峰,有寺院。林寬《和周繇校書先輩省中寓直》云:“伴直僧談靜,侵霜蛩韻低。”可見,召僧伴直似乎已成了一種風氣。
伴直風氣的形成可以看出唐代宿直紀律到晚唐時也沒有初盛唐時那么嚴格了,更有甚者,還有宿直之中飲酒的。如鄭畋《禁直和人飲酒》:“卉醴陀花物外香,清濃標格勝椒漿。我來尚有均天會,猶得金樽半日嘗。”這種方式似乎已失去了宿直的嚴肅性和神圣性。這種風氣也折射了晚唐朝綱表面頹壞的現(xiàn)象。
(作者為陜西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宋]王溥:《唐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②岳純之點校:《唐律疏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責編/潘麗莉 美編/宋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