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世界上一些國家的“自由民主”或“選舉民主”作一個橫向比較,我們不難發(fā)現,中國的人民民主和協商民主相較于西方以私有財產為核心、個人權利凌駕于集體價值之上的“選舉民主”,更強調對“集體之善”的追求,更傾向于保障“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平等權和社會公平,有助于形成治理國家的強大合力,切實防止出現相互掣肘、群龍無首、一盤散沙、內耗嚴重等現象。特別是中國的“兩會”制度,巧妙地平衡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既通過集中之前的廣泛民主,有效解決社會階層分化、利益多元、共識稀缺問題,又強調廣泛民主之后的強力集中,從而避免領導力不足、行動力不強、議而不決等“硬傷”。
正如馬克思所說,“人民群眾經常地、不可或缺地、起決定作用地參加國家事務管理,是國家政權真正民主性質的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正踐行著這一“國家政權真正的民主性質”,在程序和實質上發(fā)揮著多重功能:它是廣大民眾心聲和智慧的吸納器。秉持“聽民聲,為民事”的原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除了“為民請命”外,還可以代轉“百姓提案”,在廣泛傾聽、集思廣益基礎上制定、修改和完善相關政策法律;它是整合社會多元利益的有效途徑。通過各方平等參與和對話協商,促進政府與社會、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直接對話。通過公平公正地“分好蛋糕”,平衡各階層利益,化解各方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它是治國理政方略與政治文化普及傳播的平臺。通過廣泛深入的公共討論與政策宣傳,使得各類事關國計民生的大政方針深入民心、直抵基層,在堅持“發(fā)展是第一要務”的同時,將公平正義、和諧包容、團結互助等理念置于更突出位置;它是強化國家和民族認同的關鍵紐帶。在宣介國家發(fā)展成就、總結改革開放寶貴經驗的過程中,提振信心、鼓舞士氣,將民眾的美好愿景一步步轉化為現實,引導和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使國事真正成為眾人之事,不斷提升全體人民的參與感、存在感、歸屬感和認同感。
無論何種形式的民主,其核心要義都應該包括“人民的有效參與”“公共機構對民意的有效回應”“負責任的政府”“透明的公共決策過程”,而并非局限于“是否搞選舉”。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探索建立并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斷豐富人民民主的內涵外延,不斷完善協商民主機制和功能,將“天下為公”的家國情懷、大一統(tǒng)的整體性思維、和合共生的精妙智慧揮灑得淋漓盡致。以“兩會”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之所以運行順暢、成效顯著、萬眾矚目,關鍵在于其實現了民主程序和民主實質的有機統(tǒng)一,更強調以科學理性方式尋求最大公約數,有效確保了政治運作和公共決策中的公平性、有效性、穩(wěn)定性與延續(xù)性。無論從歷史縱向對比還是中外橫向對比看,中國的“兩會”制度植根于中華民族幾千年來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廣闊沃土,產生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為爭取民族獨立和國家富強而進行的偉大實踐,是一種最能夠凝聚中國14億人民意志和力量共同奮斗的“協商之美”“集體之善”。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chuàng)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fā)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和協商民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是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在于它能為大眾謀福祉、為萬世開太平,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獨有、獨到的民主形式。
一貫堅持“各美其美、美美與共”文明觀的中國人無意在中西二元對立的狹隘視野中去做所謂“文化優(yōu)劣之辯”和“制度高下之爭”。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底氣、自信去珍視我們在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中提煉出、在生動的民主生活實踐中總結出來的這種“協商之美”和“集體之善”,并更有力地呵護好、完善好我們艱苦探索出來且反復證明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和治國方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中國特色民主制度運轉有效,但絕不謀求意識形態(tài)和制度輸出,更不會效仿某些國家強推“刺刀下的民主”。“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面對全球治理亂局和制度失靈,我們愿意也能夠為人類對更好社會制度的探索貢獻中國智慧。
(作者為當代世界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編/宋睿宸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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