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
2014年,中國就成為資本凈輸出國,這是對外開放進入新階段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鼓勵中國企業(yè)“走出去”的成果。“走出去”的方式多種多樣,直接投資、間接投資都是可選擇項。近年來,中國企業(yè)掀起了跨境并購潮。不少人將此與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日本企業(yè)的海外收購相提并論。誠然,中國是一個發(fā)展中國家,與作為發(fā)達國家的日本有較大的發(fā)展差距,但是,由于中國經濟總量大,跨境并購潮還是吸引了全世界的眼光。
中國企業(yè)跨境并購還處于初始發(fā)展階段,肯定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其中不乏有些并購決策不符合企業(yè)自身發(fā)展需要的案例。但是,只要決策是企業(yè)作出的,企業(yè)就應有能力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作用只能是引導性的。最近,這個問題又引起了關注,是因為這樣的境外并購有些并不是真實的,而是以并購之名行資產轉移之實。有些企業(yè)利用國家鼓勵“走出去”的政策,將資產轉移到海外,或為逃避本應繳納的稅款,或旨在轉移贓款。
資產的海外轉移并非始于近日。在人民幣升值預期較高時,海外資本紛紛涌入,這進一步推高了人民幣匯率。兩年前,“811”匯改加快了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的步伐。這本來是大勢所趨,但是,正好在那個時間段,人民幣貶值預期增加。不僅僅是境外流入的資本想方設法逃走,而且就連境內的一些資本也在設法流出,一些資產轉換方式后也加入了資本外逃的行列。資產的海外轉移不限于企業(yè),一些高凈值個人也在此列。
資產的海外轉移方式多種多樣,不僅僅限于跨境并購。虛構進口貿易或者交易金額虛高的進口貿易,同樣可以向海外轉移資產。一些本來應該匯回國內的資金滯留海外,也是一種資產的轉移方式。購買境外保單、設立影子公司或干脆直接攜帶現金出境等各種方式,也能做到以所謂“合法的”方式向海外轉移資產。甚至于,在海外通過自動柜員機刷卡取現也進入了某些人轉移資產方式的選擇項。此外,地下錢莊也是往海外轉移資產的重要媒介。
讓外匯儲備保持在一定水平上,是人民幣匯率穩(wěn)定的需要,是防范金融風險之所需。外匯儲備最優(yōu)儲量本來不需要那么多。維持三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是有代價的。但是,這個過渡需要一個過程。在預期對于人民幣匯率水平來說是更為重要的因素的條件下,保持外匯儲備穩(wěn)定的意義就非同尋常。改革開放到了新階段,中國在世界經濟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全球治理體系正在重塑,中國需要在新規(guī)則的制定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更加公平的世界貿易與投資規(guī)則,是新的全球治理體系建設應該致力于實現的目標。資產的海外轉移涉及到其他國家和地區(qū)。只有國際合作才可能真正地發(fā)現問題,并為解決問題找到出路。
美國的“肥貓法”(FATCA,即《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早在2014年7月1日就開始實施。據此,符合條件的美國人(包括稅收居民)必須誠實申報海外所得者,否則會受到處罰,而且,外國金融機構自2014年起必須向美國國內收入署提供“美國稅收居民”的賬戶資料,否則這將被視為“不合作”。“肥貓”或無處藏身,美國綠卡持有者中有人因此放棄綠卡。美國的這種行動不是個案。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也在跟進。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項目15項行動計劃已全面出爐,這是國際稅收聯合行動的重要一步。
2017年5月9日,為了履行《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xié)議》,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和“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fā)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這不僅有利于改進涉外稅收征管水平,有助于反洗錢工作的開展,而且是有利于金融風險防范的。
與此同時,中國的金融監(jiān)管制度也在得到更好地執(zhí)行。惡意進行跨境資產轉移,與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要求是相悖的。嚴重者甚至會加劇金融風險,損害國家利益。在某種程度上,惡意轉移資產,是在讓能夠帶來金融風險的灰犀牛更快地出現,這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嚴厲打擊地下錢莊、境外保單購買限制、境外投資的必要管理等等,都可以有效地遏制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
中國將更加開放,這種開放是有序的開放,是在積極防范金融風險前提下的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