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一個學術領域的學風建設與方法引導,對于它的健康發(fā)展往往具有基礎性的意義,因此也是恭三師極為關注的方面。
1980年10月,中國宋史研究會在上海召開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宣布成立,并從此形成了選編大會論文出版《宋史研究論文集》的傳統(tǒng)。在首屆代表大會上,恭三師被選為會長,后來他連任三屆。在他作為主編為年會論文集所撰寫的那幾篇序言中,幾乎無例外地都在強調一個問題,就是要樹立實事求是的學風。
所謂實事求是的學風,既是一種根本性的思想取向,也是一種基礎性的研究方法。恭三師在他的《自選集》序言中就明確宣布,“我所寫出的文章,只是闡發(fā)我自己的見解,而絕無代任何一位圣賢立言的教條主義的八股文式的作品;而且只是實事求是地,以符合于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實際情況為依據,而絕不去東拉西扯,生搬硬套,并堅決反對這種做法。”他還特意舉了自己所寫的《唐宋莊園制度質疑》一文來作說明,認為有些人學取日本某些學者的辦法,將出現于歐洲中世紀的莊園制度搬到中國來,“不免太踐踏了歷史”。如果說這只是體現了他對自己治學所奉行的“高明者多獨斷之學”的原則,那么,時值“文革”結束不久、思想文化各界都反思教條主義流弊之際,恭三師在幾篇年會論文集的序言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實事求是的學風,在回應時代要求的同時,更殷切的當然就是希望為整個宋史學界建設健康學風、引導科學方法,來貢獻自己的努力。
在1987年年會論文集中,他更是撰寫了題為《學術研究中的實事求是》的專文,作為論文集的代前言。在文章中,他以學術史上關于土地制度與農民起義研究這兩件事情為例,來說明克服教條主義、“理論運用的實事求是”的重要性,并且直言,正是理論運用的教條主義,“拖延了我們史學研究的發(fā)展進程”。同時,還舉了關于王安石思想研究的例子,來說明“使用資料的實事求是”的重要性。
我當初投入恭三師門下,攻讀博士學位時,就被他安排了寫作一篇類似于“入門測試”的命題作文,討論宋代的貨幣地租問題。
在存世的宋代文獻中記載有不少農民以錢幣交納地租現象,有一些學者對此有專文討論,認為宋代出現了貨幣地租,意義重大。那樣的論斷,當然是因為他們參照了馬克思《資本論》中所歸納的歐洲中世紀地租形態(tài)的發(fā)展模式,認為從勞役地租、實物地租,到貨幣地租,地租形態(tài)的這種進化序列,反映了社會形態(tài)的演進。等到貨幣地租占地租形態(tài)的主導地位時,“整個生產方式的性質就或多或少發(fā)生了變化”。換言之,農業(yè)資本主義生產形態(tài)也就從中產生了。我在恭三師的指導下,經過細心的“考索”,才發(fā)現宋代文獻中所記載的農民以錢幣折納地租的現象,集中在他們所承佃的官田地租上面。而其中的主要原因,則是政府出于財政調撥的需要,強令農民以錢幣折納地租,并不是農民的生產已經商品化了,自己主動地出售產品換取貨幣,才導致以貨幣納租現象的產生。因此,宋代農民交納錢租只是一種表象,他們更為實質性的生產形態(tài)并無多大變化,也就無法與經典作家所關注的社會形態(tài)問題產生關聯。這就證明了,僅看到農民以錢納租,就認定具有“重大意義”,是學術研究中比較典型的未能“實事求是”的教條主義現象。由此可見,恭三師以討論宋代貨幣地租為中心,向我布置命題作文,其目的就是為了指導學生擺脫教條主義,養(yǎng)成實事求是的學風。
恭三師對于我完成的那篇測試作業(yè)大概是滿意的,因此后來他在1992年年會論文集序言中,在再次談到實事求是學風重要性,舉出宋代農民以錢幣納租的例子時,認可了我在文章中對這種現象擬定的一個概念:“折租”。他說:“照我的意見說,中國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史上,根本沒有資本主義萌芽的階段,資本主義的成份,是由外國的經濟侵略帶來的。……直到全國解放之前,也沒有出現實行貨幣地租的地方。唐宋以來出現的折租,決非貨幣租(它與《資本論》所說貨幣租發(fā)展于農業(yè)最發(fā)達的地方的是不符合的。這也是教條主義的余波,是硬要把曾經再現于歐洲的一種情況套用在中國)。”
如果說近年來我國的宋史學科學風建設已經取得了一些成就,那無疑是與恭三師多年來的這種努力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