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的關系,就新中國近70年的歷史來說,是圍繞著中國如何盡快從一個貧窮落后的大國快速實現工業(yè)化而調整演變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造就的強大政府,使得經濟發(fā)展和社會活動都從屬于政府,因此經濟發(fā)展過程中的政府、市場、社會三者關系的演變,基本上遵循著這樣的歷史與邏輯:政府處于主導地位,決定經濟和社會的發(fā)展目標和與之相應的制度,經歷了一個由“全能型”向“效能型”的轉變;市場作為經濟運行的機制之一,服務于發(fā)展目標,從20世紀50年代的式微經過改革開放逐漸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而社會演變則是在上述兩大因素的作用下,由新中國前30年的單一公有制下的高度組織化,經由改革開放以來市場化、城市化的推動,而轉向階層多樣、利益多元、城鄉(xiāng)一體的市民社會。今后三者關系發(fā)展的目標,應是政府有為、市場有效、社會有序。
我們現在談的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一般是指經濟領域,但它是否合理有效則很大程度反映在社會是否穩(wěn)定與和諧,發(fā)展成果是否共享,換句話說,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是否具有“獲得感”、“安全感”和“主人公感”。世界上許多國家在人均收入達到5000至10000美元之間時,因為經濟發(fā)展成果沒有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社會矛盾激化,政治動蕩,政府與市場雙重“失靈”,經濟發(fā)展徘徊不前,從而陷入所謂“中等收入陷阱”。這種現象應引起我們重視,需要加強這三者之間關系的研究。因此,本文將政府、市場關系變革與社會階層和治理結構演變放在一起觀察,就是想梳理歷史脈絡,總結歷史經驗。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體制由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轉變?yōu)槎喾N經濟成分并存的市場經濟,也隨著工業(yè)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中國基本實現了由農業(yè)國向工業(yè)國的轉變,農業(yè)產值的比重下降到8%,鄉(xiāng)村常住人口下降到41.5%;由于上述兩個變化,中國的社會結構也發(fā)生了巨大變化:人們由過去高度組織下的“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戶籍制度雖然還沒有取消,但是已經大大松弛了,人口遷徙和流動的自由度大大提高;與此同時,隨著資本越來越多地掌握在私人手中和市場經濟的“馬太效應”,收入和財富占有差距迅速擴大。上述這種從生產力到生產關系、從經濟基礎到上層建筑,從社會階層分化到城鄉(xiāng)之間、區(qū)域之間人口的大規(guī)模流動,都使得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的關系發(fā)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一、改革開放前:建立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后,“落后就要挨打”的慘痛歷史教訓和隨后爆發(fā)的朝鮮戰(zhàn)爭,都使得中國共產黨將保證國家安全放在了首位,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加快工業(yè)化步伐,尤其要加快發(fā)展非常薄弱的重工業(yè)。
由于當時中國還是一個人口眾多的以傳統(tǒng)農業(yè)為主的國家,加上一百多年的戰(zhàn)亂和西方封鎖,工業(yè)化的資金只能主要來自農業(yè)的積累,而農業(yè)的落后與經營分散,使得剩余不僅很少(甚至沒有解決溫飽)而且非常分散,而優(yōu)先快速發(fā)展重工業(yè)又很緊迫,于是中國就學習蘇聯,走上了社會主義工業(yè)化道路,即通過對個體農業(yè)、手工業(yè)和資本主義工商業(yè)的社會主義改造,建立起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體制,從而可以實行高積累政策并把資源集中到政府手中,同時這種體制又可以保證高積累下的社會穩(wěn)定,即將農民納入于以地域為單位的集體組織中,將城市居民納入各類“單位”組織中,中國社會實現了高度的組織化。這是20世紀50年代中國選擇社會主義道路的原因和制度變遷的后果。
可以說,從1949年新中國建立到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是國家權力由公共領域逐漸擴大到私人經濟領域并最終取代私人在生產和消費方面自主權的過程,這種權力的取代是以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改造和實行計劃經濟這個經濟基礎變革為條件的。正是通過這種經濟基礎的變革,在社會結構上消滅了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社會上只存在著集體經濟中的農民階級和各種“單位”中的工人階級。
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必然強化政府的權力,從而形成“全能型”政府。但是,由于這個政府的經濟基礎還仍然是一個以傳統(tǒng)農業(yè)為主的社會,作為各級政府核心領導力量的中國共產黨,如何能夠有效地實現公有制和計劃經濟的優(yōu)越性,就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雖然在集中力量辦大事時,可以舉國之力建立起現代國防工業(yè)體系,但是隨著工業(yè)化的推進和經濟結構的復雜化,以下弊病越來越突出:在宏觀經濟層面,“計劃失靈”成為常態(tài);在微觀經濟層面,“活力不足”形成痼疾;“一統(tǒng)就死,一放就亂”成為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規(guī)律;在供求關系方面,“短缺”和“賣方市場”成為常態(tài);在發(fā)展速度方面,“投資沖動”、“供給約束”導致經濟波動。
在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經濟運行,并沒有達到預期的加快發(fā)展和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的目的,因此,從1956年起中國共產黨就開始探索改善社會主義經濟管理體制,提出了不少好的思想,如陳云提出“三個主體和三個補充”,李富春提出的“兩種計劃方法”,周恩來提出的“穩(wěn)步前進”,劉少奇提出的“利用市場”,毛澤東提出的“十大關系”和“消滅資本主義,還可以再搞資本主義”等。但是1957年“反右”運動以后,公有制、計劃經濟、按勞分配被視為是不能動搖的社會主義基石,因此改革就被局限在經營管理層面。從1958年開始,從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來看,是一個政府權力強化、市場作用式微、社會管制嚴厲的走向,試圖通過加強各級黨和政府直接管理經濟和全面控制社會,來解決激勵機制不足的問題,而當這種控制和強迫不能以人民內部的理念和規(guī)則來解釋時,從“階級斗爭為綱”到“打倒黨內走資派”的文革,愈演愈烈。而實際上,從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后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的20多年里,中國恰恰是只存在著農民和工人兩大階級,并不存在著真正意義的階級斗爭。當然,由于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超出了當時黨內外干部的管理能力,而權力又過于集中并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因此脫離實際和群眾的官僚主義現象就難以避免,而把這些歸結為階級斗爭的表現,則進一步扭曲了政府、市場、社會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