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言論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推動力。面對社會思潮多元多樣、網(wǎng)絡謠言屢禁不絕、輿論生態(tài)相對脆弱的現(xiàn)實環(huán)境,澄明言論自由的實質與邊界,引導公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言論自由自信,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言論生態(tài),從而為實現(xiàn)民族復興匯聚起強大的思想共識。
【關鍵詞】言論自由 權利與責任 正當行使 【中圖分類號】D621 【文獻標識碼】A
言論是思想最常見的呈現(xiàn)形式,承載著利益訴求和現(xiàn)實期待,體現(xiàn)著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對推動人類文明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面對紛繁復雜的網(wǎng)絡輿論環(huán)境,澄明言論自由的實質與邊界,引導公民在權利與責任的價值平衡中正當行使這一權利,為民族復興建好言立好論,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
言論自由是促進人類文明的重要力量
言論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們的祖先就已提出言論自由思想并逐步形成豐富的理論與實踐成果。鄭國“子產(chǎn)不毀鄉(xiāng)校”的故事,掀開了古人先哲對言論自由的積極探索;春秋末期開啟的“百家爭鳴”,推動了我國從奴隸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轉變;馬克思主義等先進思想在近代中國的傳播,為推翻封建帝制和新中國的成立奠定了思想基礎;真理標準問題大討論,沖破了“左”傾錯誤思想和“兩個凡是”的思想束縛,開啟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歷史航程。在西方國家的歷史上,言論自由促進社會發(fā)展和科技進步的例證同樣舉不勝舉。就個人而言,言論自由的價值同樣不能忽視。它是促進思想交流交鋒、實現(xiàn)個性發(fā)展和人格健全的必要條件,是增強公民意識、融入國家和社會建設的基本前提,也是消除人際隔閡、化解社會矛盾的有效途徑。
正是因為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人們不僅把它當做一種信念,而且將之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認和保障。1689年英國的《權利法案》、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共同綱領》以及諸多國際聯(lián)盟都以法律或宣言等形式對言論自由做出明文規(guī)定,賦予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權利。
言論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無限的
世間萬物皆有其兩面性,有權利就會有義務,有保障必然有限制,言論自由也不例外,它從來都不是絕對的、無限的。正如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每個人都生活在特定的國家和社會之中,都必須遵循公認的道德規(guī)范和法律準繩,而不允許借言論自由侵犯他人權利、損害社會公德、危害國家安全、危及世界和平。因此,無論是各國憲法還是國際公約,在宣告言論自由作為一項基本人權的同時,都對這種權利的行使規(guī)定了明確的邊界與限制:美國規(guī)定泄露國家秘密、褻瀆國旗、危及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名譽權、咆哮公堂等18種言論不在法律保護之列;德國禁止利用言論自由攻擊民主、自由的基本價值,破壞自由秩序;新加坡建立起互聯(lián)網(wǎng)分類管理制度,韓國2005年開始實行網(wǎng)絡實名制。
厘清言論自由的法律邊界并不是為了限制公民的權利行使,而恰恰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正當?shù)匦惺惯@一權利,以防止言論自由權被濫用,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被侵害,從而陷入言論自由的“沉寂化”境地。
自媒體時代言論更需審慎
在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微博、微信、抖音、視頻直播賬號,可以寫文章、貼照片、發(fā)視頻、開講座,向不特定的大多數(shù)或者特定的單個人傳遞規(guī)范性或非規(guī)范性信息。發(fā)言者與受眾之間的互動性大大增強,信息傳播更加迅速、新聞發(fā)布更加及時,人們表達思想、傳遞信息更加自由,彌補了傳統(tǒng)媒體的短板,發(fā)揮著輿論監(jiān)督、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作用。
大量的優(yōu)秀自媒體讓受眾獲益匪淺,成為社會正能量傳播的重要渠道。但不可否認的是,有的自媒體為了實現(xiàn)自身特殊的利益訴求而罔顧道德底線,甚至觸碰法律紅線。他們之中,有的別有用心捏造事件和事實,歪曲杜撰政策和方向;有的囿于主體能力、主觀動機,無法甄別信息的真?zhèn)?,加之自媒體平臺審核機制的不完善,最后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認清西方國家言論自由的虛偽性
長期以來,美國等西方國家通過各種手段不遺余力地把自己標榜成言論自由的衛(wèi)道士,令不少不明就里者羨慕不已,誤以為西方國家的言論是完全自由的。2001年9月,“美國之音”臺長惠特·沃恩和國際廣播局局長因不顧國務院官員警告,播出阿富汗塔利班政權領袖奧馬爾的專訪消息而被撤職。2011年“占領華爾街”運動期間,一公民在祖科蒂公園用擴音器喊話而被警察以未經(jīng)許可使用擴音器為由逮捕;一女子在公園人行道上用粉筆寫口號,也以涂鴉罪被捕。近年來,隨著棱鏡門丑聞被揭露、阿桑奇被全球通緝、斯諾登事件被披露……無數(shù)案例表明: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同樣是有限度的。鼓吹沒有界限的“言論自由”,不過是騙人的幌子和別有用心的伎倆。
言論表達很大程度上需要通過各種媒體來推廣實現(xiàn)。以美國為例,其國內的報刊、廣播電視、社交媒體大都由財團把持,充當其工具和喉舌。美國學者米琪爾·巴蘭蒂在《為少數(shù)人服務的民主》一書中指出:“我們看什么,聽什么,不看什么,不聽什么,我們如何觀察問題,甚至我們把什么叫作‘問題’或‘事件’等等,在極大程度上取決于那些控制公眾媒介的人。”究竟是誰在控制著媒介呢?大通曼哈頓、花旗等五家銀行掌握著美國廣播公司等三家全國性廣播電視網(wǎng)的控制權,同時還是《紐約時報》《時代》等媒體的股份持有者。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西方國家在世界上鼓吹的言論自由,其實是表達統(tǒng)治階級意志實現(xiàn)其霸權利益的手段。
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言論自由自信
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又反作用于社會存在。深刻揭示了意識形態(tài)是社會發(fā)展的產(chǎn)物,它是歷史的、階級的,而不是永恒的、普世的。言論自由也總是特定時空條件下的言論自由,脫離具體的歷史條件談言論自由,無異于緣木求魚。當前,中華民族正處于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存在著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勢必導致利益格局和社會輿論的多元化。把握好社會意識與社會存在的辯證關系,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營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是我們理解并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言論自由的根本前提和基本原則。
對于借助各種傳播渠道涌現(xiàn)的不同言論,政府必須以海納百川的胸懷加以對待,允許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尤其要樹立群眾觀點,站穩(wěn)群眾立場,向群眾學習,拜群眾為師,將言論輿論作為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匯聚民智的工作場,作為發(fā)現(xiàn)不足、改進作風、優(yōu)化服務的助推器,作為化解群眾疑惑、協(xié)調矛盾糾紛、疏導民眾情緒的減壓閥。對于社會組織尤其是主流媒體和平臺運營商而言,必須加強行業(yè)自律,擔當社會責任,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引導公眾理性看待、認識問題,積極傳遞“正能量”,消解社會“負能量”。公民則應增強權利義務意識,認清自由責任邊界,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言論自由自信,堅守意識形態(tài)安全底線,為民族復興建好言立好論。尤其要提升社會責任感,增強政治鑒別力,爭做理性守法公民,多些“圍觀”,少些“圍攻”,更不能發(fā)表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隱私的言論,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言論生態(tài),以維護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局面,共同為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作出貢獻。
(作者為浙江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溫州大學研究基地教授)
【注:本文系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時代大學生思想政治素質評價機制研究”(項目編號:18BKS176)階段性成果】
責編/孫垚 美編/王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