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幸福是奮斗出來的,同時奮斗本身也是一種幸福。奮斗意味著“因勞稱義”的精神追求。奮斗使“勞動創(chuàng)造人”的真理在個體身上得到印證。當強調要以奮斗創(chuàng)造幸福的時候,也要強調科學和尊重規(guī)律,絕不能把奮斗和打拼當作主觀任意地蠻干。讓所有的“奮斗者”更有尊嚴和可持續(xù)地專注于勞動創(chuàng)造,是一個良善社會必須要努力實現(xiàn)的基本正義,是科學奮斗精神應有的內涵。對此,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監(jiān)察部門充分發(fā)揮作用,同時也需要奮斗者善于保護自己的勞動創(chuàng)造力,在“保飯碗”與“保身體”之間找到平衡點,實現(xiàn)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的可持續(xù)性。
【關鍵詞】奮斗精神 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 勞動幸福 因勞稱義
【中圖分類號】C970 【文獻標識碼】A
“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已經獲得我國廣大民眾特別是青年人群的廣泛共鳴。本文討論的“奮斗”并不是蠻干,也不是無休止的勞作,而是指科學的奮斗、符合規(guī)律的奮斗。也就是說,在強調科學的奮斗精神的同時,必須注重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力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
“打工人”話語:因勞稱義的勞動幸福底氣
近來,“打工人”成為網絡熱詞,在年輕人中流行起來,主要作為年輕“上班族”的自稱。過去,“打工仔”更多地跟“流動工人”(Moving workers)聯(lián)系在一起,代表工作的不穩(wěn)定性;而“上班族”則更多地指能夠比較穩(wěn)定且比較規(guī)律地從事某種工作?,F(xiàn)在,年輕人用“打工人”統(tǒng)一自我稱謂,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話語語境的變化,代表著社會的變革和時代的變遷。筆者更愿意把“打工人”“奮斗者”“新入職者”“職場新人”“年輕人”“年輕員工”“員工”等稱呼都暫時看成同義語,因為他們都是同質的“勞動者”。從勞動者的角度來說,無論是如網絡語言所稱呼的“打工人”,還是其他任何人,“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已經成為他們的共同認知。這不僅意味著幸福的源泉來自于奮斗,而且也意味著一種社會基本價值取向:“因勞稱義”原則。因此,強調從奮斗中獲得幸福,意味著社會正義與非正義的界限在于勞動奉獻。“打工人”是一種特殊的話語,帶有自嘲和無奈的五味雜陳特點,但其中也蘊含著因勞稱義的底氣。這與其說是“打工”的無奈,不如說是“我打工,我心安理得”的樂觀心態(tài)。這種樂觀心態(tài)來自于“打工人”誠實創(chuàng)造性勞動所產生的踏實感和自豪感。它意味著“打工人”群體中有一種深刻的信念,那就是:奮斗是幸福之母,而且幸福的真諦就在于奮斗。
奮斗在某些人眼里就是苦難的別名。其實不然,奮斗恰恰是跟幸福緊密關聯(lián)的。第一,奮斗是獲得幸福的可靠而有效的途徑。“打工人”的出場,意味著勞動付出的內部動力十分充足。“打工人”對努力奮斗有深刻的理解,他們知道是在為自己奮斗,為幸福付出,因此會加倍努力。只有奔向自己擬定目標的意愿有了,原動力才會產生。擁有原動力,自我完善、自我實現(xiàn)、自我發(fā)展的步伐才不會停止。因此,“打工人”的稱呼實際上代表的心態(tài)是:不怨天尤人,只求自己加倍努力。奮斗的勞作和辛苦是在所難免的,但并不應該把幸??闯刹粍诙@,而是應該讓勞動付出與幸福緊密掛鉤,充分認識到幸福與付出的天然關聯(lián)。奮斗本身會產生深層的愉悅感。奮斗和幸福是孿生兄弟,舍此無彼。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會驅使人正視現(xiàn)實,只有勇往直前才能體驗到真正的幸福。所以,“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意味著無所畏懼、勇敢前行。奮斗者擁有把艱苦奮斗當作幸福且具有鋼鐵般意志的勞動精神。這樣的勞動幸福底色可以為其提供良好的話語自信。
第二,奮斗意味著“因勞稱義”的精神追求。人之為人的關鍵之處在于人有獨特的精神世界。當年輕人相互稱呼“打工人”的時候,就意味著彼此都是“奮斗一族”,依靠自己的勤勞創(chuàng)造屬于自己的幸福,這是“因勞稱義”的表現(xiàn)。這樣的幸福會令人感到無比的踏實和心安,是沒有愧疚、沒有悔恨的愉悅感和快樂感。用汗水換來的幸福才是真實的幸福,沒有天上掉下來的幸福。違背了“因勞稱義”的基本原則,所謂幸福只不過是“及時行樂”而已?,F(xiàn)實中,有的幸福具有很強的虛幻感,看上去光鮮,實際上卻是一種泡影。比如,“包起來”“養(yǎng)起來”“寵起來”“浪起來”“佛起來”等所帶來的滿足感,似乎令人神往。其實,這樣的夢幻世界只能是自欺欺人而已,一旦沒有人養(yǎng)、沒有人寵、有意外發(fā)生,所謂的幸福泡沫一扎就破。相反,如果像“打工人”那樣依靠自己的努力打拼和奮斗,堅持“因勞稱義”,那么無論多么辛苦,得來的幸福始終屬于自己。所以,不管“打工人”稱呼是否確切,都體現(xiàn)著幸福的踏實和自我奮斗的安然心態(tài)。
第三,奮斗使“勞動創(chuàng)造人”的真理在個體身上得到印證。普遍進化論已經證明人類種系發(fā)展的客觀真理是“勞動創(chuàng)造人”。正因為如此,人類一刻也不能離開勞動。但是,人不能離開勞動,并且勞動創(chuàng)造人、實現(xiàn)人的價值,并不意味著人就是勞動的動物,或者像奴隸那樣不停勞作。新時代,任何人都不可能處于奴役勞動的無人身自由狀態(tài),相反每個人通過自己的努力都可以有許多的選擇機會。自由選擇是一種可能性空間,而這個空間大小恰恰是努力的結果。這個自由空間也代表了一個人的生存狀態(tài),作為努力的結果同時又規(guī)定著人的存在樣態(tài),這就是個體身上所印證的“勞動創(chuàng)造人”之硬道理。奮斗之所以幸福,就是因為通過努力奮斗展現(xiàn)人的存在,印證“勞動創(chuàng)造人”在個體身上的具體現(xiàn)實,這是最高形態(tài)的勞動幸福。①
科學的奮斗精神是與勞動幸福相互兼容的
當強調要以奮斗來創(chuàng)造幸福的時候,絕不能把奮斗和打拼當作主觀任意地蠻干,也要注意講科學和尊重規(guī)律。首先,既要強調努力奮斗,又要強調勞逸結合。奮斗要講科學,不能蠻干,也不能冒進,必須尊重規(guī)律。從勞動(或工作)的角度看,奮斗需要吃苦耐勞,需要堅忍不拔等。不過,講科學和尊重規(guī)律是奮斗的前提。例如,奮斗的過程中需要考慮人的生理和心理承受力,超過承受極限,就會導致回報遠遠無法與過度消耗構成比例關系。馬克思指出:“凡是我作為人所不能做到的,也就是我個人的一切本質力量所不能做到的,我憑借貨幣都能做到。”②有的人可能把奮斗跟可支配的貨幣量劃等號,尤其在財務自由還無從談起的奮斗階段,更容易忽略自己的身心健康程度。年輕人短時間也許體驗不到違背規(guī)律的后果,但長時間身心過度消耗必然會得不償失。所以,在強調努力打拼和奮斗的同時,也要強調尊重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
其次,既要有奮斗的內在動力,又要有良好的奮斗心態(tài)。奮斗體現(xiàn)的是一個人用親身勞動去創(chuàng)造屬于自己的“屬人”世界,這是一種精神追求。執(zhí)著于奮斗的人所展現(xiàn)的平等與開放、平和與理性,恰恰代表的是一種自由和無所顧忌的狀態(tài),只是謀生的壓力可能導致他們無法選擇而已。換句話說,謀生勞動狀態(tài)下人的無奈和自由選擇之間可能會出現(xiàn)相互沖突的境遇。每個奮斗者都試圖擺脫這種境遇,實現(xiàn)體面勞動的美好生活狀態(tài)。他們抱著超越謀生勞動的愿望,充滿著要實現(xiàn)體面勞動的內在動能,努力打拼,期待最后走向自由勞動的理想境界。從謀生勞動,到體面勞動,最后走向自由勞動,這是一個歷時態(tài)的奮斗過程,也是努力打拼的人們共時態(tài)的實存規(guī)律。③隨著這個過程的歷史性跨越,勞動的幸福程度會不斷得到提高。所以,只要在奮斗過程中保有良好的心態(tài),堅定不移地往前走,遲早會超越謀生勞動的被迫境地。堅持奮斗和維持良好心態(tài)共同成為最關鍵的幸福鑰匙。
再次,既要抓住各種工作機會努力展現(xiàn)自身價值,又要敢于和善于拒絕違法用工行為。奮斗在很多時候是十分艱辛的。如果一切都順風順水,就無所謂“奮斗”了。人的價值恰恰是在克服時艱和不斷超越自我的過程中展現(xiàn)出來的。有的人沒有正確認識奮斗的艱辛,甚至不愿意付出艱辛勞動,把奮斗和幸福對立起來,形成錯誤認知。值得慶幸的是,隨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逐漸深入人心,多數(shù)人傾向于抵制不勞而獲的現(xiàn)象。不過,我們也要防止另外一種比較隱蔽的不良現(xiàn)象:利用奮斗者愿意和敢于打拼的心理,不善待奮斗者,甚至有用工單位可能借其謀生壓力做出違法的用工行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置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于不顧,有意無意地讓年輕人無休止地加班。這就是網絡語言所稱的“996+ICU”,意思是“早九點上班晚九點下班,每周六天工作,最后的結局是進ICU”。青年人在職場上拼搏是奮斗的基礎。然而,如果用人單位不顧員工身體健康,強迫性地要求員工加班,那就應該被看作違法用工行為,應該受到抵制和反對。
最后,既要有奮斗精神,又不能讓勞動異化為幸福的對立力量。科學的奮斗精神需要克服勞動的異化。用無謂的奮斗折磨自己和他人,都是缺乏正義基礎的行為。在人類歷史上,人與勞動的關系經歷了復雜的歷史嬗變:從奴役勞動到謀生勞動,再到體面勞動和自由勞動。當人被當作奴隸的時候,事實上就跟役畜沒有區(qū)別。那樣的勞動事實上不是展現(xiàn)人類本質,而是人變成了動物一樣的存在。馬克思曾經形象地稱此種勞動狀態(tài)下的人為“勞動動物”。馬克思指出:“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處置的自由時間,一生中除睡眠飲食等純生理上必需的間斷以外,都是替資本家服務,那么,他就還不如一頭役畜。他不過是一架為別人生產財富的機器,身體垮了,心智也變得如野獸一般。”④而勞動人類必然要擺脫這樣的動物式生存狀態(tài),從奴役勞動轉向謀生勞動。雖然奮斗者多半跟謀生有關,但是絕不應該借勞動的謀生性進行自我奴役或者奴役他人。因此我們一直強調,勞動創(chuàng)造幸福與勞動本身成為幸福是不可分的“勞動幸福”的兩個方面。任何勤奮的努力都不應該把勞動異化為苦難。否則,奮斗精神就無法長期堅持下去,一個人就最終會被異化勞動消解成無斗志之人。換句話說,科學的奮斗精神不是對勞動幸福的否定,而是相互兼容的。
不過,切不可把勞動幸福片面地理解為一種純粹主觀的東西,從而否認奮斗過程中獲得勞動幸福的可能性。勞動幸福首先應該看作是社會的一種整體狀態(tài),而不單純是一種主觀體驗。從理論上來說,勞動幸福的狀態(tài)是可以客觀地測量出來的。⑤勞動強度和折磨性得到解放的程度,就是一種客觀的觀測依據。與此同時,勞動中人的全面發(fā)展程度,勞動尊嚴得到維護的程度等,也是勞動幸福的客觀標志。“生產力發(fā)展到什么程度,勞動就應該解放到什么程度,人就應該全面發(fā)展到什么程度,勞動尊嚴就應該實現(xiàn)到什么程度,從而勞動幸福的整體狀態(tài)也就應該達到什么程度。”⑥對于奮斗者而言,如何擺脫純粹的“謀生”狀態(tài),如何在辛勤勞作的同時獲得人的全面發(fā)展,維護應有的勞動尊嚴,跟所有其他人同等地享受到當?shù)氐幕A條件所帶來的福祉,都是科學的奮斗精神本身應該包含的內涵元素。
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力要有可持續(xù)性才能提升奮斗的幸福感
讓所有的“奮斗者”更有尊嚴和可持續(xù)地專注于勞動創(chuàng)造,是一個良善社會必須要努力實現(xiàn)的基本正義。這是科學奮斗精神應有的內涵。當然,要做到這一點,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監(jiān)察部門充分發(fā)揮作用,同時也需要奮斗者善于保護自己的勞動創(chuàng)造力,實現(xiàn)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的可持續(xù)性。
來自就業(yè)市場的壓力會導致奮斗者之間的相互競爭,有的用人單位利用這種競爭對工資待遇、用工要求等門檻進行加碼,甚至有的單位會讓員工無休止加班、末位淘汰。雖然勞動相關法律有工作時間上限的限定,但實際工作中“自愿加班”“項目式加班”“任務突擊加班”“高薪加班”“奮斗式加班”“計件工資誘惑加班”等并不罕見。當然,這些加班背后可能有“錢”的因素在誘惑。剛剛步入職場的年輕人常常容易被“高薪”所吸引而去加班,一個可以頂兩個勞動力。這或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發(fā)年輕人的“斗志”,讓他們更有奮斗成功的體驗。不過,這樣的勞動力過度使用也會帶來許多社會問題。長期無休止的加班只能帶來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力的過早枯竭。這種996現(xiàn)象的實質無疑是要利用勞動者內在的拼搏和奮斗動力來節(jié)省勞動力雇傭成本。
當勞動者的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力嚴重受傷害的時候,就會出現(xiàn)沒有市場主體再愿意繼續(xù)雇傭他們的情形。所以,過度的勞動支出的后果是使他們成為社會的負擔而被迫“回歸到”無勞動機會的狀態(tài)。過度勞動的折磨將產生的后果是:996制度會導致源源不斷的“無用”勞動力被拋向社會,長此以往,必然造成嚴重的社會負擔。即使個人自愿加班,也應該明白:要可持續(xù)地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才更有獲得體面勞動的可能性。勞動是理解社會一切現(xiàn)象的總鑰匙。人們在職場的勞動處境代表其尊嚴和幸福程度。全社會都應該參與其中,阻止個別用人單位和個別勞動者的“短視”行為。勞動具有公共性,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同樣要牽涉公共性,所以必須依法規(guī)制。
我們這里討論的是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的可持續(xù)問題,而不是單純的996變?yōu)榉?96的問題。這不是純粹的勞動時間或工作量大小問題,而是要持續(xù)不斷地有勞動愉悅感的訴求。馬克思曾指出:“如果勞動強度的提高或一小時內所費勞動量的增大與工作日的縮短保持應有的比例,勞動者還算是贏家。如果超出這個限度,他在一種形式下所得到的就會在另一種形式下喪失掉,于是10小時勞動就可能與以前12小時勞動同樣有害。”讓勞動本身對人的有害性降低到跟生產力發(fā)展水平相一致的程度,無疑是勞動正義的一種表現(xiàn)。為此,無論勞動者個人,還是用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的市場主體,都應該有“勞動價值保護意識”。
尤其要強調的是,勞動者的勞動境遇不能單單理解為工資高低。以為多賺錢、高薪水就是員工唯一的追求,忽略勞動中人的尊嚴和體面,那就是對員工勞動境遇的片面理解。社會應該有一種整體的勞動價值保護氛圍。市場主體、勞動者個體、社會各方都應該為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力的可持續(xù)性做應該做的事情。市場主體應該站在社會責任擔當?shù)母叨葹樯鐣蜆I(yè)作更多的貢獻,與其無休止地讓員工增加工作量,或者用所謂高薪誘惑他們無節(jié)制地加班,不如給員工適當?shù)販p負,力所能及地雇傭更多的勞動力,使員工之間具有相互可替代性。這樣貌似增加了用工成本,實則是既更好地盡了社會責任又增加了內部的勞動力調度靈活性。勞動者個體也要善于保護自己的勞動創(chuàng)造力,在“保飯碗”與“保身體”之間找到平衡點。適度地給自己減壓,往往會有助于長期可持續(xù)地進行勞動創(chuàng)造。社會各方要一起努力對違反勞動相關法律的用工行為加以監(jiān)管,防止某些市場主體過度使用勞動力。
勞動過程中要有勞動價值創(chuàng)造的可持續(xù)性,才能更好地提高勞動者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這是衡量勞動回報高低的重要指標。短暫的高額勞動回報往往得不償失,長遠來看會帶給員工許多未來不確定性。而未來不確定性恰恰是幸福的最大對立面。不少職場奮斗者努力打拼,往往既有眼前生活壓力的考慮,也有長遠積累的打算。但量力而行,注重可持續(xù)地創(chuàng)造,才更為根本。勞動幸福的話語深處隱藏著勞動者在眼前利益和長遠考慮之間要找到平衡點。要做到可持續(xù)地進行勞動創(chuàng)造,才能實現(xiàn)自己的職場和人生夢想。
(作者為上海師范大學知識與價值科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
【注:本文為上海市哲社規(guī)劃課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方位”(項目編號:2020WXB004)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何云峰:《馬克思勞動幸福理論的當代詮釋和時代價值——再論勞動人權馬克思主義》,《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5期。
②《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6頁。
③何云峰:《勞動幸福論》,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103-142頁。
④《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0頁。
⑤何云峰:《論勞動幸福的四個觀測維度及其辯證關系》,《貴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
⑥朱丹、何云峰:《工作時間規(guī)制:勞動價值保護的視角》,《工會理論研究》,2019年第3期。
責編/李丹妮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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