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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門閥政治與清代滿漢關系

——以《滿洲認同“法典”與部族雙重構建》的學術貢獻為中心

【摘要】有清一代制度文物,大多延續(xù)明朝,又結合清朝實際情況多有損益,所謂參漢酌金。其中“滿漢分治”為其官僚制度和社會等級中最顯著的特色。近百年來中外學界對清朝的滿漢關系問題論述甚豐,但在制度文化的本質特征等重要方面尚未達成共識。徐凱教授《滿洲認同“法典”與部族雙重構建——十六世紀以來滿洲民族的歷史嬗變》一書,從滿洲共同體的成員構成、滿洲氏族的構建與功能、氏族門閥的形成與其政治地位、清代祖宗之法的內容等方面,對以八旗制度為中心的滿洲制度作了深入本質的揭示。學界得以借助中古氏族門閥政治的角度重新認識“但問旗民、不分滿漢”的清代滿漢關系并對清代政治文化有一全新理解。所謂“滿漢分治”,并非滿族與漢族之間的分野,而是以包括漢族、蒙古等民族在內的軍功貴族集團與平民社會的區(qū)別。從民族關系來解讀滿漢關系,根本偏離了歷史事實,帶有現代政治意識形態(tài)偏見的色彩。

【關鍵詞】滿洲共同體  氏族門閥  《八旗滿洲氏族通譜》  滿漢關系

【中圖分類號】K24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3.012

魚宏亮,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明清時代政治思想史、學術史、觀念史、中國十七與十九世紀比較研究等。主要著作有《知識與救世:明清之際經世之學研究》、《典籍》(《中國典籍文化史》)、《明清宮藏絲綢之路檔案圖典》(總主編)等。

 

由滿洲貴族建立的清朝是我國歷史上最后一個大一統封建王朝。從1644年入關到1912年覆亡,清王朝統治達268年。清朝極盛時期,“北至喀爾喀、厄魯特諸蒙古,西及衛(wèi)藏,南至臺灣,咸就皋勞;迨高宗蕩平準回,勘定金川,寰宇鏡清,幅員恢拓”,其疆域“東極庫頁島,西盡蔥嶺,北連西伯利亞,南至西沙群島。大一統之規(guī)模,洵亙古所未有”,[1]對我國現代國家版圖奠定與中華民族形成產生了積極影響。然而,清史研究已經歷時百余年,至今學界對于清朝國家性質與歷史定位等重大問題的認識依然模糊不清。尤其是美國“新清史”學者,竟然提出清朝是以滿洲降服漢人、實行滿漢分治的征服王朝;清朝不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朝代,而是內陸亞洲帝國;清朝皇帝非中國王朝統治者,乃是內陸亞洲游牧帝國的共同君主等論調。中國學者及海外學人,對這些所謂“新論”從多方面展開批駁。

徐凱教授長期從事明清史與滿洲民族史的研究,頗感學界對以滿洲貴族為主體建立的清朝在認識上的諸多不足。針對美國“新清史”學者的諸種謬論,積多年之功,圍繞記載滿洲民族構成的官修《八旗滿洲氏族通譜》[2]《欽定八旗氏族通譜輯要》[3]《皇朝通志·氏族略》[4]《欽定八旗通志·氏族志》[5]等幾部核心文獻,進行細致排比和透徹解讀,對女真族壯大、滿洲民族共同體的形成、清朝統治特征等重大問題,條分縷析、深入閫奧,完成一部厚重的學術著作《滿洲認同“法典”與部族雙重構建——十六世紀以來滿洲民族的歷史嬗變》(下文簡稱《法典》)。該書從民族學、文化人類學等視角,解答滿洲民族根本特征和清朝國家性質等重大政治文化問題,也以其豐富堅實的史料與縝密周詳的論證,提出嶄新見解,澄清了國內外有關清史研究的諸種誤解,是多年來清史研究著述中一部具有開創(chuàng)性的學術力作,開拓了清代政治制度與政治文化研究的新領域與新境界。

 

遼東商貿經濟圈是東北女真等族南遷的原動力

 

17世紀前,女真等部屬于明朝遼東都司衛(wèi)所管理體系中的一部分。分散于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的女真部落大部分編入衛(wèi)所,首領接受敕書,管理屬眾,承擔朝貢與戍邊的義務。從15世紀起,由于部族經濟、內亂和氣候等因,建州女真等族開始了漫長的南遷歷程。明初在遼陽設立遼東都司與衛(wèi)所,“總轄遼東諸衛(wèi)軍馬,修治城池,以鎮(zhèn)邊疆”[6]。由于中央政府的重視,遼東衛(wèi)所逐漸發(fā)展為軍事屯墾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物質交換中心與文化教育中心,形成一個以遼陽為中心,北至開原、鐵嶺,南到海州、牛莊,西至寧遠、錦州,東延撫順、清河、朝鮮中江、會寧等地的遼東商貿經濟圈。這個經濟圈與成熟穩(wěn)定的明代衛(wèi)所管理體制相聯,以繁榮的馬市與集市貿易、發(fā)達的學校書院、科舉考試為主要特征,成為東北地區(qū)的政治經濟重心。[7]以建州女真為主體的東北各民族,遷徙與聚集的目標就是靠近這個商貿經濟圈。建州女真等族南遷遼東,為其物資生產、商貿流通、改善民生、人口增殖提供了優(yōu)越條件,也為其最終獨立與明朝分庭抗禮積累了豐厚物質基礎??梢哉f,遼東商貿經濟圈的形成是吸引東北各民族南遷的原動力。這種經濟文化相互依存的論述是對中華民族形成根基的歷史解讀。

不僅女真各族,一些蒙古部落也開始向這個經濟重心靠攏。明萬歷四十年(1612),科爾沁蒙古嫁公主于滿洲貴族。努爾哈赤后妃中有兩個蒙古人,皇太極后妃中有六個來自蒙古,順治帝孝惠章皇后及大部分后妃都是蒙古人。這種滿蒙聯姻的性質除了傳統的政治策略解讀外,其背后的經濟原因更值得重視。[8]“這一時期,后金境內以遼陽、沈陽為中心的遼東經濟圈逐步形成,一些蒙古部落逐漸向經濟圈遷徙。從經濟上來看,蒙古的游牧經濟與后金的農業(yè)、漁獵經濟之間有很強的互補性,這就為蒙古傾心后金提供了條件。”[9]

《法典》提出“遼東商貿經濟圈形成與建州女真南遷”主張,首次從生計上闡釋明代女真等族大規(guī)模南遷是向經濟文化繁榮地區(qū)融合,這就揭示了我國古代多民族國家形成的一個根本經濟原因。經濟形態(tài)的互補融合是民族與族群融合統一的基礎因素,在我國古代多民族統一國家發(fā)展史的認識上具有重要意義。

 

滿洲是多民族共同體

 

女真各部長期生活在我國東北地區(qū),宋遼時期,女真族完顏部建立了金朝。明代的女真分為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落,互相雄長,彼此征戰(zhàn)。1616年,統一了女真各部的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建立了大金國(史稱后金)。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下令將本民族的名稱由諸申(女真)改為滿洲,從此滿洲成為新的民族名稱?!斗ǖ洹分赋?,狹義的滿洲是指女真各部,即以建州女真等為核心的八旗滿洲,包括部分蒙古、朝鮮與尼堪(漢人)等人,而八旗蒙古、八旗漢軍,統稱“旗人”。[10]《法典》一書深入分析乾隆朝編纂的《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等文獻,首列“乃國家之根本”的滿洲,依次“誓天盟友”的蒙古族、“棄彼來歸”的高麗家族、“舉族內附”的尼堪(漢人),及幾個民族的來歸時間、世居分布、旗份隸屬、官職特征、代表家族,通過詳實的梳理與考證,復原了八旗滿洲核心氏族的成分與功業(yè)。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漢族、蒙古、女真、朝鮮等民族“由于地域比鄰,語言接近,風俗相類”,政治制度與經濟生活聯系緊密,彼此吸納與借鑒,最后形成一個新的滿洲族。

16世紀后期以來,建州女真不斷地融合東北地區(qū)索倫、錫伯、蒙古、朝鮮與漢族等,并編入了歸附的俄羅斯人,直到18世紀中葉,歷時二百年才最終形成一個新的滿洲民族共同體。從八旗滿洲的基層組織佐領的設置來看,“索倫佐領、回子佐領、厄魯特佐領、朝鮮佐領、高麗佐領、安南佐領、俄羅斯佐領,一些異域族人也成為‘旗人’”。[11]語言是歷史的特定符號。作者強調一些學人至今仍將滿洲、滿族兩個不同內涵的歷史族名混用,不了解旗人與民人并非族群劃分,這種做法是不妥當的,應當引起學界的重視。

 

“首崇滿洲”與“著姓”世家?guī)в兄泄攀献彘T閥政治特色

 

中外研究者普遍認為,清朝統治政策有一個非常顯著的特征,即“首崇滿洲”。不可否認,在清朝滿洲人具有特殊的地位。世家大族被賜予和繼承較高爵位與官職,享受特別的供給養(yǎng)育,享有滿洲官學與科舉等優(yōu)渥條件,屬于特權階層。然而,不少學者包括海外學人,或刻意強調滿漢分野的種族與八旗制度的民族特性,或將其作為內陸亞洲帝國的特征加以發(fā)揮。實際上,清朝實行“首崇滿洲”的政策,主要依據旗人相對民人而言的政治地位,而非種族身份的差異。雖然“有官職的漢族人數不多,一般地位不高。這并不是由于民族差別,而是由于大部分的漢族在滿洲大軍壓迫下被迫納降的”。[12]《法典》認為,廣義上的滿洲是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三部,即“旗人”。[13]因此,“首崇滿洲”表現為旗人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享有種種特權,與民人的明顯分野,此即“不分滿漢,但問旗民”。為了對特權階層的權益分配與繼承制定規(guī)則,乾隆朝編纂《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等四部族譜,輔之以各家族宗譜,作為實施這一政策的依據。

《法典》一書通過分析乾隆朝這些大規(guī)模“敬宗收族”活動,指出清高宗弘歷強調的“姓氏者,乃滿洲根本,所關至為緊要”。《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編纂凸顯軍功卓著的世家大族,實際上帶有中古時代士族門閥政治的性質。“漢軍旗人是漢人而是旗人的成分,大多數是舊明官民及其兒孫,投清后作為旗人成為特權階層的一員。”[14]“首崇滿洲”的本質是重氏族與顯門第,彰顯軍功集團于清朝政治至上的地位?!斗ǖ洹穼M洲“八著姓”、蒙古“戚畹貴族”——博爾濟吉特氏世家、“遼左名家”——朝鮮金、韓兩大家、官僚世家——漢族佟、高兩姓的分析,深刻揭示了他們征伐軍功、世襲佐領、身居中樞、聯姻皇室等士族門閥政治的特征。

有關清代的門閥氏族,清末遺老已有提及?!肚灏揞愨n》專列“門閥”與“姓名”兩類,記載有清一代世家大族故事。如果從幾部大型姓氏典籍的編纂來看,這與唐代編纂《姓氏錄》《元和姓纂》等典籍的目的完全一致,都具有門閥等級制度依據的特色。應當說,以“旗民分治”為主要表現的門閥氏族特權制度是清前期國家制度建構的最主要特征之一。清前期統治秩序穩(wěn)定后,逐漸實行“退功臣、進文吏”的政策,由滿蒙貴族聯盟為主向滿漢官僚集團聯合轉變。從清中期始,旗人滋生日眾,其地位下降、權益減少,生計愈發(fā)困難。盡管清朝統治者采取優(yōu)撫措施,但旗人窘況依舊不能改變。這個歷史現象反映出士族門閥政治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向科層化官僚制的轉變?!斗ǖ洹芬肚灏揞愨n》記載:“榮祿官戶部左侍郎,遇一都統,展問氏族,則亦瓜爾佳氏,榮曰:‘然則吾等乃同族也。’都統轉問有‘蘇完’二字否,榮曰:‘無。’都統搖首曰:‘殆非也。’”[15]可以看出,同一姓氏又因地望不同而分貴賤,甚至不被認為是同族,這是氏族門第政治在觀念上留下的痕跡。

 

“滿洲化”與“漢化”雙向融合是大一統王朝鞏固的主要原因

 

著名歷史學家何炳棣認為,清朝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其漢化的政策。“從立國起,就完全吸收了明代的政治制度,再輔以少數滿族理性的改進與制度創(chuàng)新。無論是康熙皇帝,還是他那些在社會政治關系上持保守消極態(tài)度的繼承者,都積極扶持新儒家作為官方正統的意識形態(tài)。”[16]同時他也指出,漢化只是中國古代民族融合的一種形式,其方向實際上是雙向的。中原地區(qū)文化既吸引周邊民族融入,同時也吸收周邊民族的語言文字、生活習俗與經濟方式。這樣逐漸更新以儒家文化為核心的中國文化。滿洲族“漢化”觀點引起“新清史”學者的著力反駁,他們列舉有清一代種族差異來批駁“漢化”論及民族融合學說??梢哉f,這幾乎成為“新清史”的基石。[17]對于這一問題,《法典》一書從滿洲民族的形成及構成要素方面作了全面的論證,指出滿洲從來不是單一族群,而是包含漢族在內的多民族共同體。有關清朝種族差異政策的論調已經失去了理據。對于“漢化”,《法典》較何炳棣先生闡述更進一步,細致地考察了中國歷史上北方民族與中原漢族雙向融合的歷史進程。指出10世紀以降,北方一些處于弱勢、相對落后的民族相繼崛起,如契丹建立遼朝,黨項建立西夏,女真建立金朝,蒙古建立元朝,滿洲建立清朝。在此歷程中,這些民族首先要完成的是本部族的統一和整合,他們在南征北戰(zhàn)、掠奪人口財物、擴大勢力范圍的過程中,需要迅速地完成新民族共同體的組建,在政治、組織、文化、心理等方面首先實現本民族的同化過程,即“契丹化”、“黨項化”、“女真化”、“蒙古化”及“滿洲化”。[18]

有學者認為,“有清一代的滿漢關系有兩種:一種是屬于八旗的旗人與漢地的民人關系;另一種是在八旗內的滿漢關系,這還可以分為滿洲旗人與漢軍旗人的關系以及滿族與漢族的關系。”[19]但在實際研究中,存在重視滿洲化、小圈層認同,而忽視漢化、大文化圈認同的問題。在本民族內部同化中,也對其他族群整合,形成一個新民族,組建自己的國家政權。這些新民族進一步融合到制度更先進、文化更發(fā)達、民族更多元的中原王朝中來,完成新的“漢化—反向漢化”的民族共同體形成的歷史進程。這個過程可以概括為小文化圈融入大文化圈。由于滿洲共同體是新興民族,其本部族同化過程一直處于進行狀態(tài),所以呈現出滿洲化與漢化同時存在的現象。這就有力地解釋了清前期一系列滿洲化措施的根本原因。在清前中期,滿洲化與漢化同時存在,并非某些族群理論所理解的那樣,是為了加深滿漢區(qū)別。恰恰相反,完成了小圈層共同化的滿洲更快地融入了大圈層的中華文化。這正是有清一代的文化特色。

《法典》列舉了從姓氏到政治組織、國家形態(tài)等多方面的證據,指出周邊民族通過吸收中原王朝的先進文化而獲得統治的成功。清朝入主中原,立即繼承了明朝營建的朝貢秩序,以中華正統自居,將其他部族和國家稱為“夷狄”。乾隆末年,英使馬戛爾尼使團訪華,清高宗在致英王喬治三世的國書中稱“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籍外夷貨物以通有無”[20],統治集團“中華—外夷”觀念的反轉,反映了這種“漢化”進程的完成。

 

多民族國家的形成為中華民族的締造奠定堅實基礎

 

《法典》在論證滿洲、蒙古、朝鮮、尼堪事功中,集中探討了多民族國家的形成與鞏固問題。尤其康、雍、乾三朝以舉國之力,平定三藩,收復臺灣,統一回部、青海、西藏等地,捍衛(wèi)了疆域遼闊的大一統王朝,傳統的“中華”意識傳播到邊疆。例如,在平定蒙古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分裂勢力中,噶爾丹多次上書清朝大皇帝(圣祖),表示“不敢自外于中華皇帝”,“不敢犯中華之界”,“向在中華皇帝道法之中,不敢妄行”。[21]這標志著清朝通過政治、經濟與文化的各種舉措,維護了包括蒙古、回部(新疆)、青海、西藏在內的統一多民族國家,各民族首領承認清朝是中原的正統王朝。長期以來一直處于游離不定地位的西部蒙古各部,被納入統一國家之中。中央政府對其實行了盟旗制管理體系,改變了蒙古傳統社會結構,使蒙古族部分從游牧生產方式轉向農耕園藝,并將王朝的官僚體制推行到草原。蒙古族的內附改變了自古以長城為界的傳統邊防思想。如同清圣祖玄燁所言:“昔秦興土石之工,修筑長城。我朝施恩于喀爾喀,使之防備朔方,較長城更為堅固。”[22]從此,蒙古族成為永遠不倒的中國邊界的新長城。原明朝的西域回部地區(qū),清朝設立伯克制管轄,成為王朝的地方政權。清高宗對回部的法律制度改革,改變其原來以回部宗教律典與習慣為法律的規(guī)定,一體適用國家法律,為后來的新疆設省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清朝對西藏設立駐藏大臣,制定《欽定藏內善后章程》(二十九條),將西藏的政教合一權力收歸中央,強化了對西藏的全面治理。這一系列重大舉措的實行,有力地鞏固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鴉片戰(zhàn)爭之后,清朝雖然屢遭外國列強欺凌,而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卻成為抵御外侮的最重要精神力量?!斗ǖ洹分赋觯?6、17世紀以來,世界已進入東西方文明的頻仍交匯與碰撞的時代。中華文明、佛教文化、基督教文明、伊斯蘭文明都會聚于中華大地之上。清朝統治者順應歷史發(fā)展趨勢,主動融入中華文化,使得清朝順利繼承了中國封建王朝的統緒,為中華民族的最終形成作出了重要貢獻。

《法典》一書的學術貢獻是多方面的,要之,它對滿洲民族共同體構成的還原與剖析,加深了我們對清王朝的認識,也為我們解析中華民族形成提供了典型的歷史題材。同時它還全面揭示了清朝多民族國家整合與治理政策,對深入理解中國現代國家形成的歷史淵源有著現實意義。

注釋

[1]《清朝續(xù)文獻通考》卷三〇五《輿地考一》,臺北:新興書局,1965年,第10501頁。

[2]《八旗滿洲氏族通譜》,清弘晝等纂,收入《四庫全書》史部“傳記類”。有遼海出版社2002年出版影印整理版本。

[3]《欽定八旗氏族通譜輯要》,清阿桂等纂,武英殿刊刻。

[4]《皇朝通志》,乾隆官修,收入《四庫全書》史部“政書類”。

[5]《欽定八旗通志》,乾隆官修,收入《四庫全書》史部“政書類”。

[6]《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七,洪武四年七月辛亥,臺灣“中研院”史語所校印,臺北:中文出版社印行,第454頁下。

[7][10][11][13][18][21]徐凱:《滿洲認同“法典”與部族雙重構建——十六世紀以來滿洲民族的歷史嬗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5、36、307、38、307、337頁。

[8]龔蔭:《中國民族政策史(上冊)》,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頁。

[9]徐凱:《燕園明清史論稿(上)》,沈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14年,第301頁。

[12][日]谷井陽子:《清入關前漢人官僚對其政治的影響》,載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編:《清代滿漢關系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41頁。

[14][19][日]杉山清彥:《清初期對漢軍旗人“滿洲化”方策》,載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編:《清代滿漢關系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58、58頁。

[15]徐珂編:《清稗類鈔·姓名類(第五冊)》“瓜爾佳氏以蘇完為貴”條,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2145頁。

[16]何炳棣:《清代在中國歷史上的重要性》,《亞洲研究》,1967年第2期。

[17]有關論述,可參閱汪榮祖編:《清帝國性質的再商榷——回應新清史》,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鐘焓:《清朝史的基本特征再探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18年;沈衛(wèi)榮:《大元史與新清史:以元代和清代西藏和藏傳佛教為中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劉鳳云等編:《清朝的國家認同:“新清史”研究與爭鳴》,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

[20]《清高宗實錄》卷一四三五乾隆五十八年八月癸丑。

[22]《清圣祖實錄》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四月壬卯。

責 編/趙鑫洋

The Clan Politics and Manchu-Han Relationship in the Qing Dynasty

—Focusing on the Acade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Dual System of Manchuria Identity Code and Tribe

Yu Hongliang

Abstract: Most of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Qing Dynasty were inherited from the Ming Dynasty, though they were expanded or reduc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the Qing Dynasty, which was called "learning from Han while staying grounded on Manchu". The "division of Manchu and Han" is the most prominent feature of its bureaucratic system and social hierarchy. In the last century,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have discuss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chu and Han in the Qing Dynasty, but there is no consensus on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institutional culture and other important aspects. Professor Xu Kai's book Construction of a Dual System of Manchuria Identity Code and Tribe—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Manchu since the 16th century reveals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nchu system with a focus on the Eight Banners sub-system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composition of Manchu community members, the construction and function of Manchu clans, the formation and political status of the clans, and the content of the ancestral law of the Qing Dynasty. The academic circles can re-understand the Manchu-Han relationship in the Qing Dynasty that "disregards one's ethnicity as long as he belongs to the Eight Banners group" from the angle of ancient scholar and clan politics, so as to have a new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Qing Dynasty. The so-called "division of Manchu and Han" is not the division between the Manchu and Han people, bu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military noble groups including Han, Mongolia and other nationalities on one hand and civilian society on the other. The interpretation of Manchu-Han relationsh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nic relations fundamentally deviates from historical facts with a modern political and ideological prejudice.

Keywords: Manchu community, clan, "General Pedigree of the Eight Banners Manchuria Clans", Manchu-Han relationship

[責任編輯:趙鑫洋]